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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禁毁令”7月19日全面落地:时尚产业“高库存、高销毁”模式宣告终结,中国企业迎来绿色合规“大考”

来源:2026年6月10日 18:00分类:国际标准作者:遇村

  编辑按:一条被藏了数十年的行业“后门”即将彻底关上

  对全球纺织服装行业来说,销毁未售出库存,长期以来被视为“不可言说的必要之恶”。从快时尚巨头到奢侈品牌,无数企业都以“保护品牌价值”“防止灰色市场流通”为由,将季末积压的服装、鞋履和配饰一烧了之。据估算,每年全球有数十亿件纺织产品未经使用便被销毁,其碳足迹甚至堪比一个中等发达国家的年度总排放量。

  如今,这条延续数十年的“后门”即将被彻底关闭。

  2026年6月1日,欧盟议会与成员国正式通过新规,在《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ESPR)框架下全面禁止销毁未售出的服装、服饰配件和鞋履。这标志着全球纺织业最具影响力的“禁毁令”正式进入执行倒计时。大型企业自2026年7月19日起全面执行,中型企业享有四年过渡期至2030年7月,小微企业暂获豁免。新规同时要求企业自2027年2月起每年按标准化格式上报未售产品的丢弃数量、重量及原因,并辅之以“数字产品护照”(DPP)这一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工具。

  这不仅仅是一项环保法规,更是一场对时尚产业底层商业逻辑的系统性重构——从“制造—销售—销毁”的线性模式,转向“设计—使用—再利用”的循环闭环。对中国纺织服装鞋帽出口企业而言,这既是一次严峻的合规“大考”,也是一场倒逼产业升级的战略转型契机。

  一、事件全景:ESPR“禁毁令”的核心制度设计

  1.1 政策背景:从ESPR框架到“禁毁令”的立法逻辑

  法律渊源:《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ESPR,Regulation (EU) 2024/1781)自2024年7月19日起正式生效,旨在构建欧盟内部市场的统一可持续产品框架。ESPR取代了此前的生态设计指令,将适用范围从能源相关产品大幅扩展至纺织服装、鞋履、家具、电子电气设备等几乎所有消费品。其中,对未售消费品销毁的禁令是整个ESPR框架下最具“颠覆性”的条款之一。

  授权法规与实施法规:2026年2月9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两项关键措施。授权法规(Delegated Regulation C(2026) 659) 界定了允许销毁的10种具体例外情形;实施法规(Implementing Regulation C(2026) 660) 则引入了企业披露未售消费品丢弃信息的标准化格式。

  1.2 适用主体:分阶段实施的时间表

  大型企业(自2026年7月19日起全面生效) :欧盟定义的大型企业为全球员工超250人、年营业额超5000万欧元或资产负债表总额超4300万欧元的企业。这意味着绝大多数中大型中国纺织出口企业、品牌自有工厂及大型贸易商,自2026年7月19日起即进入强制执行期。大型企业目前的信息披露义务已经在财务年度层面生效,需公开前一个财年丢弃未售消费品的信息。

  中型企业(2030年7月19日起实施) :中型企业(50—249名员工,营业额低于5000万欧元或资产负债表低于4300万欧元)获得四年过渡期,2030年7月起执行销毁禁令及信息披露义务。

  小微企业暂获豁免:微型和小型企业目前免于适用销毁禁令。

  1.3 适用产品范围

  禁令目前仅适用于服装、服饰配件和鞋履三大类,明确涵盖退货商品。“销毁”的定义较为宽泛,包含作为废弃物丢弃并采取任何废物处理操作(包括回收、焚烧或填埋),但不包括翻新和再制造等再利用准备活动。完整产品清单参见ESPR附件Ⅶ。

  1.4类豁免情形:销毁的“最后手段”原则

  新规明确十类可合法销毁未售出纺织品的情形,要求“销毁均为最后手段”,且须按《废物框架指令》的废物管理层级优先回收而非销毁。

  具体情况包括:产品属于通用产品安全法规认定的危险产品;产品因健康安全以外原因违反法律;产品侵犯知识产权;因技术限制无法移除标识;产品损坏、污染或变质无法使用且维修不可行;产品设计或制造缺陷无法修复;前述情形均不适用时企业向至少三家社会经济实体捐赠或官网公示超八周仍无接收方;社会经济实体接收后无法找到使用方;翻新后仍无使用方;产品销毁为环境负面影响最小选项。

  合规验证与文档留存:企业销毁适用豁免产品后,须留存相关证明文件五年,并在主管机关要求的30日内提供电子档。文件需针对不同豁免情形提供安全评估、侵权判定、捐赠证明、质量检测记录等材料。

  1.5 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

  自2027年2月起,企业须按标准化格式每年披露丢弃的未售消费品数量、重量和原因。披露格式由欧盟委员会于2026年2月通过标准化格式统一管理。

  与披露并行的是销毁禁令实施的监督执法体系。各成员国主管部门负责执法,初期以“支持合规”为主而非立即罚款,但违规企业面临罚款、产品召回、排除于公共采购之外及声誉损失等多重法律后果。欧盟委员会还有权将禁令扩展至其他未售消费品类别,并定期审查法规。最迟在法规生效后五年,将根据科学数据和技术发展情况完成审查,必要时提出修订草案。

  1.6 经济运营者的责任边界:“跨境电商卖家也被明确覆盖”

  需要特别注意的核心问题是——禁令的法律责任由“经济运营者”承担,包括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零售商和在线销售者。这意味着,即便一个企业的总部在中国、仓库在英国、产品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销售给欧盟消费者,也同样适用此禁令。

  在监管部门执法层面,实践中一些企业选择将所有库存视同适用销毁禁令要求,以避免在市场分割、库存分离、数据记录等方面产生更多的合规灰色地带。这对中小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卖家以及第三方独立站运营者而言,构成了直接的法律合规压力。

  二、深度剖析:为什么是现在?——欧盟立法背后的“三重压力”

  2.1 触目惊心的数据:数字化揭示环境账

  欧盟此举并非凭空出台,而是建立在令人震惊的统计数字之上。

  每年,全欧洲约有4%至9% 的未售纺织品在被使用前即被销毁,由此产生约56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几乎相当于瑞典2021年的净排放总量。仅以国家层面统计为例:法国,每年有价值约6.3亿欧元的未售商品被销毁;德国,每年约有2000万件退货服装被丢弃。

  在线购物退货率的高企进一步推高了“销毁式处理”的规模。欧洲在线服装购物的平均退货率约为20%,其中约有22%至43% 的退货商品最终被销毁。全球纺织行业每年产生约9200万吨废弃物,只有不到1% 真正被回收为新纤维。

  2.2 法国AGEC法的制度溢出效应:从“世界首创”到“欧盟标准”

  欧盟“禁毁令”并非凭空而来,其制度雏形最早源于法国的《反浪费与循环经济法》(AGEC法)。法国在2020年立法禁止销毁未售出的非食品商品,以捐赠和回收替代焚烧填埋,“全球首创”吸引了全球注意。

  法案于2022年1月1日率先在已纳入EPR制度的行业(含纺织服装)生效,2023年底全面扩展至所有非食品商品。法国模式为欧盟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实践参考。此次欧盟法案在法国基础上完成全域升级——将禁令推广至全部27个成员国,强化信息披露、制定标准化报告制度、扩大豁免条款解释和执法监管的力度。

  2.3 德国旧纺织品EPR事件的政策接力

  2026年6月2日,德国环境部发布了《纺织法》生产者延伸责任实施框架,标志着欧盟成员国在ESPR指令下加速自主立法节奏。德国的制度框架涵盖服装、服装配饰、家用纺织品及鞋履四大类,覆盖德国市场上约96%私人家庭产生的旧纺织品,同样提出了“生态调节费”差异化定价和EPR注册义务。

  德国的EPR框架与欧盟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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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欧盟禁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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