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昨拨工商12315反映:昨天,她在李沧区书院路一个体鞋店花97元买了双皮鞋,要求开发票时,营业员说开发票要另收发票款,并以经理不在为由不予开具。
李沧滨河路工商人员调查发现,王女士所购女鞋属于无厂名、厂址、商标的“三无”产品,当即将鞋店尚未售出的32双“三无”皮鞋查扣立案处理,并责令店主赔偿王女士双倍鞋款和交通费等共200元。
李沧滨河路工商人员调查发现,王女士所购女鞋属于无厂名、厂址、商标的“三无”产品,当即将鞋店尚未售出的32双“三无”皮鞋查扣立案处理,并责令店主赔偿王女士双倍鞋款和交通费等共200元。
来源: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