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自国家对出口货物调整退税率后,涉及我市出口商品有服装、部分竹制品和松香等。涉及企业约 15户,其中竹制品企业受益最大。预计今年 8月至年底,我市涉及退税率提高的商品出口额约 684万美元,优惠退税约 238万人民币。
据介绍, 2008年 8月 1日起,国家对出口货物调整退税率,其中服装由 11%提高到 13%,竹筷由 5%提高到 11%,竹签由 0%提高到 11%。一次性竹筷是我市出口的主要产品之一,由于筷子出口行业本身是一个微利行业,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将直接降低企业的成本。
此外,服装出口退税率上调两个百分点,对我市一些纺织品出口企业来说,将产生更为积极的作用,有效缓解了企业出口利润微薄,生存压力较大的现状。
桂林市国税局提醒,目前已经完成了对出口企业在 2008年 8月 1日已经签订出口合同,且价格不能更改的登记备案工作。逾期未能备案的以及 2008年 12月 3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将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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