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奥运会的临近,奥运“眼球”经济空前高涨。但是奥运“蛋糕”并不是随便可以吃的,为切实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利益,营造良好的奥运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晋江工商局日前将集中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
据晋江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晋江工商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将奥林匹克标志拆分使用的现象,主要体现在鞋服上,例如在鞋子后帮印上“中国印”,在左右帮面这印上“北京2008”;或者是在衣服前面印有“北京2008”,在肩章上印有“中国印”。
晋江工商局公平消保科科长庄淮斌提醒广大企业,一定要从官方网站、产品宣传、产品包装和外观等方面注意,切勿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以及北京奥组委知识产权。根据《奥林匹克标识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任何机构和个人为商业目的的使用任何奥林匹克标志应当取得相应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在任何情况下,奥林匹克标志都不应该被拆分、歪曲、篡改或进行变形使用,亦不应作为其他标志、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
据了解,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工商部门有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制造工具,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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