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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再就业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2)

给政策等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要抓住再就业工作落实中的热点、难点和切入点,组织开展宣传和咨询服务,贴近群众,贴近实际,采用通俗易懂和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阐释工作。对下岗失业人员反映再就业政策不落实的问题,要开展舆论监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三、充分运用多种..

     给政策等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要抓住再就业工   作落实中的热点、难点和切入点,组织开展宣传和咨询服务,贴近群众,贴   近实际,采用通俗易懂和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阐释工作。对   下岗失业人员反映再就业政策不落实的问题,要开展舆论监督,并对整改情   况进行跟踪报道。    三、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开展再就业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   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   热线、服务台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和咨询服务。要注意指导各类媒体,把握   宣传报道方向,并主动为他们提供更新、更多的新闻线索和报道素材。要加   强上下联动,及时上报再就业工作信息和新闻线索,便于中央媒体向全国开   展宣传报道。各地已经建成开通的劳动保障部门政府网站和劳动力市场网站   要保证24小时开通和正常运行,并在醒目位置开设再就业专门栏目,及时公   布再就业政策措施、办事流程和政策落实情况。要保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网站(www.molss.gov.cn)和“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www.lm.gov.cn)   的有效链接。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开展互动方式的再就业咨询服务和网上办   理再就业有关事务。尚未建立劳动保障部门网站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抓   紧建立相应网站。    四、积极做好服务窗口和街道社区平台的再就业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   作    劳动保障部门的服务场所是宣传劳动保障政策的重要窗口。街道社区是   劳动保障部门直接为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服务的基层工作平台。各地要制定和   完善在服务窗口和工作平台上开展政策咨询的规章制度,开设专门的政策宣   传栏,印制和散发宣传品,方便下岗失业人员了解政策、办理手续。要对街   道社区平台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政策业务培训,强化政策咨询能力,使下岗   失业人员获得满意的咨询和服务。    五、设立再就业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各地还要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电话,开展日常再就业政策的咨询服务工   作。在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建立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在重点做好下岗   失业人员政策咨询服务的同时,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各项劳动保障业务的   咨询服务。电话咨询服务中心使用由信息产业部批准的全国统一劳动保障公   益服务专用电话号码“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应根据实际情况,运用   人工应答、自动语音、自动传真、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等项技术,并与劳动   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相联接,向社会提供每天至少6个小时的人工服务,   24小时的自动语音服务。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是社会公益性服务,应免收   信息服务费。要及时在当地媒体公布咨询服务电话,组织抽调符合技术要求、   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员担当咨询员。要建立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机制。5月   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普遍建立再就业政策监督电话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   监督举报电话并报部备案,在本地开通12333服务后,再行并入。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再就   业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取得成效。为及时总结了解各地工作情况和经验   做法,请各地于每季度后10日内向部办公厅报告季度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情   况。   

来源: asia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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