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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总建立劳动纠纷调解联动机制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获悉,该区建立了劳动纠纷调解工作联动机制,使工会劳动纠纷调解工作有了抓手,弥补了工会缺乏法律专业人员和调解人员的不足,拓宽了工会维权的途径。   据介绍,近3年来,北京市的劳动纠纷案件平均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递增,而全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却在以每年7%左右的速度递减,..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获悉,该区建立了劳动纠纷调解工作联动机制,使工会劳动纠纷调解工作有了抓手,弥补了工会缺乏法律专业人员和调解人员的不足,拓宽了工会维权的途径。

  据介绍,近3年来,北京市的劳动纠纷案件平均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递增,而全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却在以每年7%左右的速度递减,呈现出收案量少、成功率低的趋势。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基层调解组织不健全,部分调委会主任由行政领导兼职难以开展工作,部分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受雇于企业也受制于企业,而部分当事人(特别是企业方)则认为工会不是中立组织,不认可调解协议,使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缺乏法律约束力,履约率低。

  针对这一现实,朝阳区于2007年6月启动了由区总、区劳动和保障局、区法院、区司法局4部门组成了劳动纠纷调解工作联动机制,成立了劳动纠纷调处中心。该中心下设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由工会、劳动部门、企联等方面组成,接受司法局的指导,使其出具的《调解协议书》具有了法律效力。

  联动机制规定,在劳动争议发生后或接到《劳动争议调解函》后,工会可介入;法院在受理案件时认为可以通过调解的,向工会发出《调解委托函》,工会亦可介入,由此形成劳动纠纷仲裁前和诉讼前调解工作的有效联动。

  法院宣判后,对生效判决文书的督促履行,也是工会的职责,通过工会从中调解,确保判决的履行。同时,联动机制减少了劳动仲裁和司法诉讼的环节,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并通过专业人员和律师的指导,使纠纷在短时间内就能得到解决,缩短了纠纷案件的调解周期,提高了效率。半年来,朝阳区总工会调解案件617起,涉及人员3947人,是近3年来调解案件总量的6倍。

来源: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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