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2009年税收收入增长预期目标的实现,北京国税认真研究,结合实际迅速出台三方面十二项工作措施,加强主要税种征管。
在货物劳务税方面,一是加强对农产品抵扣增值税管理,严厉打击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偷骗税违法犯罪活动,对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业定期进行纳税评估,对以现金支付农产品收购款且数额较大的,重点评估。二是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管理,由海关向税务机关传递专用缴款书电子信息,与海关部门共同推行海关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三是加强白酒消费税税基管理,核定大酒厂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保全税基,加强小酒厂白酒消费税的征管,对账证不全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四是结合对消费税免税政策的落实,拟于今年三季度开展对免税石脑油生产、使用的专项纳税评估。五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出口应征税货物的管理,对2008年、2009年一季度出口应征税货物进行清查,及时追缴未纳税货物税款。
在所得税方面,一是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采用不同预缴方法,分别确定监督管理重点,对2008年企业所得税入库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原则上实行按月预缴。对其他重点税源企业,确保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不少于70%。二是加强汇算清缴工作,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审核受理和汇算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确定本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内容、方法和程序,分步组织开展纳税评估。三是加强汇总纳税企业征管,做好应用汇总纳税信息管理系统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及时研究反馈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政策及征收管理中的问题。四是加强企业所得税行业管理,加大学习力度,开展行业调研和分析,优化业务需求。五是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核,完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管理办法。
在国际税收方面,一是加强反避税工作,将关联申报统一纳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整体工作中,做好对税务干部的培训和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深入开展反避税选案调查,严格执行特别纳税调整相关操作规程,重点关注特许权使用费和劳务费的转让定价问题,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加强分析利用,提高案件质量。二是加强非居民管理,完善非居民税源管理,做好非居民税源收入分析和监控,防止税源流失,建立健全大额售付汇审批制度,做好非居民所得税日常申报和汇算清缴,确保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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