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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厂刷胶女工“正己烷中毒” 获法律援助

鞋厂刷胶女工“正己烷中毒” 获法律援助

  在惠安一家鞋厂从事刷胶工作的5名女工,得了一种叫“职业性慢性轻度正己烷中毒”的病,头晕、头痛、四肢乏力。经历一年多的治疗和几番鉴定折腾后,这5名女工得到法律援助,向法院起诉,状告公司为自己讨说法。


  记者昨日获悉,惠安法院已正式受理这5起案件,将于7月陆续开庭审理。


  得职业病女工医疗费时断时续


  42岁的蔡学珍是四川岳池人,2006年底进入这家叫惠安壹智鞋业有限公司的韩资企业工作,实行计件工资,月工资2000多元。


  “胶水的气味太重了,我不知道有毒。”前年开始,蔡学珍出现四肢无力伴头痛、头晕、胸闷等症状。公司里几名有同样症状的同事,被鉴定是“正己烷”中毒,她担心自己也得了这病。


  2008年12月,惠安县卫生监督大队对壹智公司使用胶粘剂委托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冠力树脂(粉胶)检出“挥发气中正己烷”。这批含有正己烷胶粘剂已封存。


  她找公司反映,但一直没回应,仍照常上班。去年5月,病情趋重的她,住进了省职业病防治院。经诊断,她最担心的事成了现实。这期间,公司对她的医疗费支付时断时续。住院228天,蔡学珍于去年底出院。


  今年1月4日,经泉州市疾病控制中心诊断,蔡学珍得了“职业性慢性轻度正己烷中毒”。2月2日,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其为工伤。


  蔡学珍和公司里另4名女工的病症一模一样,她们分别是李红梅、张凤琼、张治伍、肖艳。她们早在去年就拿到了鉴定报告,但公司却不服这一鉴定结论,上诉后,经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最终鉴定,得到确认。


  拿到一纸鉴定,5名女工维权的路却一波三折。公司只愿意每月给她们支付800元(其中100元为房租补贴费)的生活费,别的一概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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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按仲裁付工资


  员工求助法律援助


  每月800元的收入,让5名女工生活捉襟见肘。


  5名女工于今年4月向惠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5月20日,惠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作出裁决,要求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其中特别提到,每月800元的生活费标准太低,应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支付。因申请人医疗未终结,暂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此每名员工的停工留薪期暂定一年到一年半不等,之前没按这一标准支付的工资应补足。


  但公司并没按这一标准支付工资,5名女工最近一次领到的4月份工资,仍是每人800元。无奈之下,5名女工求助于泉州市总工会,泉州、惠安两级总工会分别为5名女工提供了法律援助。


  目前,惠安县法院已正式受理5名女工的诉求,蔡学珍的开庭时间定在7月上旬。


  5名女工的诉求,主要是工作补偿款、后期医疗费,金额都是十几万元。


  公司老板是韩国人


  昨日上午,记者随同5名女工来到惠安壹智鞋业有限公司。已经无法上班的她们,如今都租住在公司附近的民房里,身上穿的都是公司的生产服装。“我们就是要让老板时刻记住,我们还是他的员工”。


  蔡学珍告诉记者,最后一次领工资时,公司办公室主任吴显金就告诉她们,她们要告就去告,下月起不发工资了。这样的话,女工们已经听过多次,去年8月起,她们就被连续4个月停发工资,后在泉州、惠安两级总工会的干涉下,公司补发了她们的工资。


  几名女工说话时,吴显金正好从办公室里走出来,记者表明来意后,吴显金说:“不要问我,我不会回答的。都走法律程序了,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记者从这家公司管理部获悉,老板是韩国人,不过几乎不来公司。记者从工商部门查询到的企业登记基本信息为,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注册资本100万美元,主要从事旅游鞋生产。公司类型为外国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叫郑载权。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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