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特许生产商和零售商:
近期国际黄金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对已上市的世博会贵金属特许产品的价格构成了一定影响,部分贵金属特许生产商已经按照《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经营办公室关于贵金属特许产品价格调整的通知》(沪世博特经办[2009]3号)规定,办理了相应产品价格调整的备案手续。根据贵金属特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实际,现对其价格调整备案工作,明确如下规定:
1、特许生产商对已上市产品办理价格调整备案手续后,应采用适当的方式,在相关特许零售网点向消费者公示价格调整情况。
2、贵金属特许产品须按防伪标识上标明的零售价或最低零售价进行销售,或按经特许办批复同意的备案价格销售,不得采用打折、赠送等促销手段进行销售。经批准的投资黄金特许产品除外。
3、特许生产商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的销售计划,及时调整贵金属特许产品价格并办理备案和公示手续。价格调整备案手续的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以上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已发布的沪世博特经办[2009]3号文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地方,按照本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世博会特许产品经营办公室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六日
来源:世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