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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尔康鞋业“霸王条款”原由

  据报道,“8月5日,一鞋店员工向南国都市报反映,意尔康鞋业集团广州分公司要求海南所有分店员工都要自掏腰包,买本公司生产的新款鞋作为员工鞋,还必须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买一双。员工们认为不合理,希望媒体曝光。

  据报道,“8月5日,一鞋店员工向南国都市报反映,意尔康鞋业集团广州分公司要求海南所有分店员工都要自掏腰包,买本公司生产的新款鞋作为员工鞋,还必须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买一双。员工们认为不合理,希望媒体曝光。


  记者看到由意尔康鞋业集团广州分公司于8月2日传真给海南各个分店的通知函,上面第二条规定:工鞋每年两双,上半年1双、下半年1双,上班必须穿当季工鞋,不得穿其它品牌的鞋子或旧款的鞋子,否则店长罚40元/次,员工罚20元/次。通知上标注的日期表明此函已拟定了一个多月,近期才传达到海南。”


      随后该报记者联系了意尔康鞋业集团的广州分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让员工穿自己牌子的鞋子,是出于提升品牌形象,并称员工买些成本价。这种做法从公司宣传角度看也许初衷是好的,但从员工角度看就有些强制的嫌疑。为何公司不把这种行为当做员工福利呢,为何员工作为活体广告得不到应有的报酬,反而要自掏腰包,很多员工肯定会不理解,所以抱怨在所难免。


      其实之前的富士康“连跳”事件就是一个非常值得企业家们反思的案例。一个“富士康网友观察团”提供了一份亲身经历和实地考察后形成的“富士康情况报告”,指出了富士康公司在员工待遇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九大问题”。涉及到富士康组建工会程序不合法、保安部存在非法打骂和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公司存在违反劳动法,超时加班现象、与新进员工签订霸王条款,变相限制员工等;此外,公司没有建立系统有效的沟通、管理人员管理方法粗暴、法定工作时间工资偏低等。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员工的悲剧,所以企业要摒弃“霸王条款”,更多的采用人性化的管理。笔者曾采访过国内知名的鞋化企业万丰油墨的董事长,他提出“让员工爱企业”的管理方针,不是强制,而是让员工把企业当家,很多行为是员工自愿,把被动要求,变成了主动参与,从而形成一个非常好的工作氛围。


 

来源:慧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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