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质检部门对于送检的衣物进行检测,检测出多家服装企业部分产品含致癌物质,产品质量不合格,陷入“服装致癌门”的尴尬境地。探寻致癌物质的真相,以及控制、解决致癌物质已成为国内外服装企业的当务之急。
针对这一问题,采访了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副主任孟令秀,她对纺织服装中致癌物质的国家标准及残留原因进行了专业的解析。
致癌物质:隐形杀手的本来面目
孟令秀说,甲醛、pH值及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是三大易被检测出的致癌物质。它们正通过贴近人体的服装,成为危害人体的隐形杀手,这隐形杀手的真面目究竟如何,又究竟有几许杀伤力呢?
甲醛:甲醛赋予纺织品防缩、抗皱、免烫和易去污等功能。但对人体呼吸道和皮肤产生强烈的刺激,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此外,对皮肤也是多种过敏症的引发剂。各国法规或标准均对产品的甲醛含量作了严格的限定。
pH值:人体皮肤表面呈微酸性以保证常驻菌的平衡,防止致病菌的侵入,因此,纺织品的pH值在微酸性和中性之间有利于人体的保护。此外,纺织品若处于较强的酸性或碱性条件下不仅容易受损,而且会刺激皮肤。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偶氮染料是纺织品服装在印染工艺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类合成染料,用于多种天然和合成纤维的染色和印花,也用于油漆、塑料、橡胶等的着色。在特殊条件下,它能分解产生20多种致癌芳香胺,经过活化作用改变人体的DNA结构引起病变和诱发癌症。
不安全的服装大多色彩鲜艳,胸口部位都印着丰富的印花图案,致癌芳香胺就存在于这些看起来色彩斑斓的服装染料中,该染料无色无味非仪器不能辨别,也不因洗涤而消失。消费者购买棉麻等天然纤维服装时,尽量选择颜色接近天然纤维颜色的(如乳白、浅驼色),购买颜色鲜艳的衣服,尤其是大红、绛紫色,要尽量选择标牌上标有GB18401-2003国家纺织品强制性标准的服装。
国内企业:落实生产质量监控成本风险双降低
我国早在2005年1月1日就强制实施国家标准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而2010年1月1日,有关西服、大衣、西裤、领带等10种服装国家标准也已正式实施,新国标首次对甲醛、pH值及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含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既然国家标准已作出明文规定,而企业若被检测出不合格产品,也将面临下架、罚金以及公众舆论带来的损失,那么服装为何还会存在不安全成分,又应如何控制呢?
孟令秀指出,服装污染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服装原料在种植过程中,为控制病虫害使用杀虫剂、化肥、除草剂等,这些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在服装上,引起皮肤过敏、呼吸道疾病或其他中毒反应,称为生产生态性来源。二是在加工制造过程中,使用氧化剂、催化剂、阻燃剂、增白荧光剂等多种化学物质,这些有害物质残留在纺织品上,使服装再度受污染;成衣的后期整形步骤还会用到含有不安全成分的化学物质,也会对服装造成污染,称为消费生态性来源。{page_break}
服装污染的生产生态性来源,由于在来料时未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不经检测或清洗次数不够就投入下一步的加工,使得残留物质随着原料,在成衣制造的每一个步骤都体验一遍之后,出现在服装市场上,来到消费者手中,危害人体安全,这就像是不经咀嚼的豌豆,经历人体的消化系统,依然完好如初。因此企业应把好第一道关卡,在产品设计时,就对选择的原料做好基础性的检测。把质量监控落实在生产流程中,而不是单纯地把质量监控放在出厂的最后一个环节。
原料选定、设计完成之后,服装的中间生产过程也应进行严格把关,尽量减少服装污染的消费生态性来源。企业在进行染色、整烫等过程中,为节约成本,会选用一些成本低的氧化剂、催化剂、阻燃剂、增白荧光剂,如未标明“安全型”的染色剂等,就很容易造成有害物质的残留;加之清洗的次数不够等因素,造成这些有害物质进一步流入市场。
国外企业:看准中国市场看清中国标准
被检测出不合格产品的企业,既有国内企业,也有国外企业。但是大多数国外企业长期只关注自己的标准或是国际标准,不会考虑到国内外质量标准体系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特别是细节上有所不同。
如欧盟标准规定被检产品中禁用的偶氮染料中间体限量为30ppm,而我国标准规定的禁用偶氮染料限量比相应的欧洲标准要求更为严格,为20ppm。许多国外企业对国内质量标准体系不甚了解,又或者并未积极了解,导致国外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后,出现各种质量问题。目前国外品牌已经注意到标准问题的重要性,开始不断改善,尽量符合中国标准的要求。
来源:服装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