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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A及成员国对REACH物质评估展开讨论

REACH法规要求三项不同的评估程序:规范检查、测试提案审查(卷宗评估)和物质评估。ECHA负责卷宗评估,而物质评估由成员国在ECHA的协调下进行。这两项工作将在2012年开展。

  2010年18至19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举行了一次研讨会,与欧盟成员国一起对REACH物质进行了评估,为欧盟滚动行动计划(CoRAP)奠定了基础。


  REACH法规要求三项不同的评估程序:规范检查、测试提案审查(卷宗评估)和物质评估。ECHA负责卷宗评估,而物质评估由成员国在ECHA的协调下进行。这两项工作将在2012年开展。


  此次研讨会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


  1)物质评估和风险管理;


  2)发展以风险为基础的优先评估物质;


  3)建立欧盟滚动行动计划(CoRAP);


  4) ECHA与成员国之间务实的合作。


  补充:《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将于2010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也称为中国版REACH。2003年9月12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从事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活动的环境管理。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内的新化学物质相关活动的环境管理,也适用本办法。医药、农药、兽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等的管理,适用有关法律、法规;但作为上述产品的原料和中间体的新化学物质相关活动的环境管理,适用本办法。设计为常规使用时有意释放出所含新化学物质的物品,按照本办法管理。


  本办法所称新化学物质,是指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国家对新化学物质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实施申报登记和跟踪控制制度。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或者进口者,必须在生产前或者进口前进行申报,领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

来源: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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