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一线城市已明确表态,今年将继续执行包括“限购令”在内的楼市调控政策。据新华社报道,商品房限购政策“有效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的福州、厦门等部分城市日前决定,将顺延执行此项政策。而部分无明确政策时效的城市则表示暂无取消限购政策的时间表。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北京市住建委、上海市房管局人士日前均表示,两市去年执行的楼市调控细则无截止时间表,当地政府也暂无取消“限购令”的计划。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2010年12月27日向媒体表态称,“限购令”不仅继续执行,而且要严格执行,目前没有取消的时间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回复媒体采访时表示,广州“限购令”没有设置结束时间,2011年会继续实施限购措施。至于什么时候取消,则要视乎市场运行情况再作决定。 在此前2010年12月29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在一些热点地区和热点城市,房屋的限购令将进一步加强。”2011年将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打击投机投资性购房,研究更细化的措施,促使“国十条”等调控政策执行到位。 2010年4月30日,北京率先出台“限购令”,明确提出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在9月29日国务院出台“国五条”掀起二次调控后,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大连、南京、杭州、宁波、温州、苏州、厦门、三亚、海口、福州、兰州等15个城市也纷纷推出限购政策。其中,福州、厦门、海口、温州等四个城市“限购令”有效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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