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部手机花了1万多,用起来还不及千元左右的普通手机。”市民袁先生反映,近来他遇到了这样的“闹心”事。4月12日记者了解到,袁先生的名牌手机,是在无锡市区一商店买的,花了15800元钱。他说使用后发现,通话效果还不及普通产品,就拿去退货,不料商家却以“无质量问题”的检测报告为由拒绝退货,市消委会多次调解未果。
1万多元的手机“先付钱后试机”,之后发现两个问题
3月15日,市民袁先生在该商店一楼的品牌专柜,购买了一部P9521手机,价格为15800元;再加上600元的电池,总共花费16400元。“营业员说,不付钱不可以试机!”袁先生反映,当时自己想试一下手机的性能,但营业员告诉他要“先付钱后试机”。无奈之下,他只能先买单。随后他便在现场将手机卡插入给朋友拨了一个电话,没有听到什么杂音,便带着手机回家了。
之后在使用过程中,袁先生发现此款手机有两个质量问题:一是使用闪光灯拍照时照片有蓝光;二是手机通话声音太小,在嘈杂的环境下根本听不清对方在讲什么,效果还不如自己之前使用的普通手机。袁先生称,他听说该商店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于是在3月21日来到商店专柜要求退货。但该专柜营业员表示:“手机是否有质量问题,需要检测一下才知道,不可盲目下定论!”对方让袁先生将手机留下检测,同时袁先生将此事向消委会进行了投诉。
奢侈品享特权“无质量问题概不退货”,消费者维权难
一个星期后,袁先生接通知再次来到商店专柜,商家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手机“无质量问题”。“检测报告上连检测机构的印章都没有!”袁先生表示,这样的检测报告根本没有可信度,但商家却以此报告结果为由拒绝给他退货。袁先生反映,营业员称该商场的国际品牌在入驻时都与商场做过沟通,遇到消费纠纷均按国际惯例处理,并不遵循商场的“7天无条件退货”规定。
袁先生告诉记者,销售单据上‘商品无质量问题概不退货’的红色印章,他是在事后才看到的,当初买手机时营业员并未告知他。袁先生告诉记者,商家拒绝退货还有第一个理由,即“手机有使用记录,影响二次销售”。“我不使用,怎么会知道手机的好坏呢?”袁先生一脸的无奈。接到此投诉后,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一直帮忙调解,但各方意见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最终多方约定在4月12日再次进行调解。
商家要求记者退出调解现场,调解再次不了了之
受市消委会邀请,4月12日下午本报记者与其他媒体记者来到市消委会的调解现场。先行赶到的消费者袁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以上消费经历。然而商店的4名工作人员赶到时,却以“有不接受采访的权利”为由,要求媒体退出调解现场。在场的媒体人再三表示,不会参与调解过程,只是作为旁观者来见证整个调解过程,但商店工作人员始终不同意,却口口声声称自己是带着诚意来解决问题的,最终各媒体只能退出调解室。
记者试图向商厦一名男工作人员求证事实,并将“该商场无条件退货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一楼品牌不遵循无条件退款规定的说法是否属实?”、“为什么要先付钱后试机?”“手机检测结果是否具有权威性?”等问题一一问出。该工作人员听后,依旧以“有不接受采访的权利”为由拒绝回答。
事后,记者联系到消费者袁先生询问调解结果。袁先生告诉记者,此次调解又是不了了之。商厦依旧以“手机无质量问题”拒绝退货,并表示袁先生必须举证说明手机有问题。目前,袁先生正在与律师协商下一步的解决办法。
来源:江南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