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2012年底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全覆盖。
“解决权属问题归根到底是为了解决权益分配问题,权属不清,在权益问题上就容易产生纠纷。”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张凤荣曾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朱留华13日对本报记者表示,农村土地要实行凭证管地用地制度。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凡是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四至清楚、没有纠纷,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
他进一步解释称,之所以设置这个前提,一是为了先确定好流转的主体,防止出现农村土地“被流转”或者“代流转”的情况,比如一块农村土地被村长流转出去了,可是该土地的使用权人还不知道。
“其次,现在一些城乡接合部的集体建设用地的价格比较高,多一分或者少一分地,涉及到的资金金额会比较大,确权登记之后,它的面积及边界都清晰了,会减少纠纷。”朱留华说。
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副司长冷宏志也对本报记者表示,土地流转的前提必须是权属清晰,比如你想卖掉一个杯子,首先要弄清楚这个杯子是谁的,杯子具体什么情况。没有这个前提,其他一切都免谈。
虽然意义重大,但朱留华坦承这项工作进展整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已颁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朱留华透露,到2010年底,我国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发证率在81.9%,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发证率为78.0%。另外,全国各地的发证率也不太平衡。
至于进度较慢的一些原因,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去年曾透露,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不足,难度比较大,工作量也比较大,资金利用不足,而且涉及到不少权属纠纷,也有一些地方主观上不太支持,它们认为确权颁证之后,征地拆迁难度将进一步增加。”
朱留华认为,总的来看,目前地方政府对这项工作还是趋于重视的,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土地流转行为会越来越多,农民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迫使地方政府不得不重视“确权发证”工作,不管(地方政府)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总归是比以前更重视了。
此外,国土部此番也给地方政府下了“杀手锏”,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土地整治、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各项重点工作挂钩。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