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宗旨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高职高专服装纺织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展示服装纺织类专业教学成果和师生风采,经教育部高教司高职高专教育处的同意,由教育部高职高专服装纺织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主办本次服装设计技能大赛。
二、设计主题: 放飞·梦想
三、参赛内容及要求
1、2011全国第四届高职高专院(校)师生服装设计技能大赛作品形式为女装系列。
2、参赛对象:全国高职高专服装纺织类专业在校师生。
3、参赛报名必须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名,参赛者参赛系列的数量不限,每个系列视为独立参赛作品。
4、参赛作品的设计与制作的整个过程均必须由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同一系列的参赛作品,共同设计者不得超过两名,并须确定主、副设计师。
5、参赛作品必须组成系列,每一个系列必须是4套,所有服装应配套(含鞋帽及配件等),有整体感。
6、报名参赛的每一系列作品,必须按下列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交相关报名手续:
① 提交27cm*40cm规格彩色效果图原稿一张,所有作品必须画在同一张效果图上。效果图可以手绘或电脑制作,但不能以作品照片或效果图的复制品代替效果图。效果图超大或缩小、未画在同一张效果图上即视为无效参赛作品,则取消参评资格。
② 效果图正面左上方标明作品名称,右下方粘贴作品的所有面料小样(8cm×8cm)。效果图正面不能出现作者姓名、选送单位、设计构思等相关信息。
③ 效果图背面左上方粘贴正背面款式图,A4规格, 右下方标明参赛类别(教师组/学生组)、作者姓名、选送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④ 参赛者填写并提交《参赛申请表》。具体要求见附件《参赛申请表》。
⑤ 参赛院(校)需填写《2011全国第四届高职高专院(校)师生服装设计技能大赛参赛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7、本次大赛分教师组和学生组,两组大赛分别进行。
8、参赛效果图等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
9、参赛作品需参赛者本人原创、设计和制作,不得一稿多投和抄袭他人作品,如若发生相关纠纷均由本人负责。
四、参赛办法
1、参赛院(校)收到本征稿通知后,组织动员在校师生参赛,并于2011年7月20日(截稿日期,以寄送邮局邮戳为准)前将参赛效果图、《参赛申请表》及《2011全国第四届高职高专院(校)师生服装设计技能大赛参赛汇总表》统一寄往大赛组委会,并将《参赛申请表》、《2011全国第四届高职高专院(校)师生服装设计技能大赛参赛汇总表》电子档发至ffjzw@sina.com邮箱。
2、本次大赛每份参赛作品收取报名费100元,报名费通过邮局汇款至大赛组委会,并请注明“学校名称、参赛作品份数(学生/教师)”。
3、大赛组委会设在教育部高职高专服装纺织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410号 扬州市职业大学;邮编:225012。
如有疑问,可与组委会联系。联系电话:0514-87697130;传真:0514-87697558;
E-mail:ffjzw@sina.com
联系人:戎丹云 15852881919
褚 结 13665239698
大赛有关资讯请及时访问http://www.yzpc.edu.cn
http://219.142.50.81/jzwtest/openoa_techoajzw-023.nsf
五、评委组成
著名服装设计大师、服装及时尚界权威人士,服装纺织教育专家、学者,知名院(校)和媒体领导,服装企业及品牌运作大师、视觉艺术大师等。
六、评比办法
1、作品评判标准:参赛作品要紧扣主题,在实用的基础上带有原创的艺术创新,以鲜明的风格演绎当前的时尚潮流。
2、初赛
(1)由大赛评委对参赛效果图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2)确定入围决赛名单,发放《入围决赛通知书》。
3、决赛
(1) 入围选手专业技能考核(服装平面结构图技能)。
(2) 成衣作品动态展示。
(3) 教师和学生组将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
(4) 单项奖设最佳创意奖、最佳版型奖、最佳工艺奖、最佳服饰配套奖、最佳时尚面料奖、最佳表演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学生组)。
(5) 大赛特设最佳组织奖。
七、奖励办法
1、组委会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品。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获奖者颁发“服装设计”技师证书或“服装设计定制工”高级工证书。
八、大赛进行日程
1、初赛日程
初赛效果图应征截止日:2011年7月20日。
初赛评比发布《入围决赛通知书》:2011年8月中旬。
初赛地点:扬州市职业大学。
2、决赛日程
决赛时间:详见入围决赛通知书。
决赛地点:详见入围决赛通知书。
进入决赛的作品编辑成册,决赛由电视台录播,入围及获奖名单在相关媒体公布。
2011全国第四届高职高专院(校)师生服装设计技能大赛征稿通知的解释权归教育部高职高专服装纺织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师生服装设计技能大赛组委会所有。
来源:中国服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