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讯 据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透露,在今年2月台湾地区发布的有关商品检验法G/TBT/N/TPKM/97号通报中声明:台湾“标准检验局”决定加强与人体直接接触的纺织品的安全监管,将包括服装、床上用品等在内的纺织品纳入法定检验范围。通报预计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生效。
随着ECFA协议正式实施,石狮纺织服装进军台湾势将迎来更大利好。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应密切关注该公告对输台纺织品可能产生的影响,认真对待上述重点监控项目,企业可依据上述CNS15290标准或参考欧盟标准提前做好产品自检,并积极改进生产工艺、使用环保原料等方法,降低甲醛含量,杜绝偶氮染料,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企业应与检验检疫部门、国家纺织品检测重点实验室的人才、技术密切合作,建立及时有效的沟通机制,提升企业自检自控水平,增强应对各种技术贸易措施的能力。
来源:石狮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