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是一座因煤而兴的城市,煤炭开采始于1901年。经过百余年开采,在矿区周边形成了大量棚户区。2004年末,全市共有集中连片棚户区318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0万户、32万人,此外还有零散棚户区72.4万平方米。
抚顺棚户区面积大,居民生活困难,每10户仅有1.34人长期稳定就业,大多数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是低保边缘户;棚户区生活环境较差,每790户共用一间公厕,绝大多数人吃地下水和工业原水,房屋年久失修,每年都有近2%的房屋倒塌;多数棚户区地处偏远,土地附加值极低,很难市场化运作。
从抚顺实际来看,让占城市五分之一的人口改善居住条件,是最急迫的民生、最大的民生。
确立“一号民生工程”,圆了30多万人的“上楼梦”
2005年4月,我们把棚户区改造确立为建设和谐抚顺的“一号民生工程”,本着“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统筹兼顾、全面提升”的原则,举全市之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经过六年的不懈努力,抚顺棚户区改造取得了巨大成功。截至2010年底,累计拆迁改造棚户区334.6万平方米,动迁居民10万户、33万人,新建安置用房491.26万平方米,圆满完成了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使占城市人口22.73%的棚户区居民喜迁新居,圆了他们半个多世纪的“上楼梦”。
坚持“大棚改”,推进城市形象全面提升
抚顺的棚户区改造不是简单的扒倒旧房,让棚户区居民搬进新房,而是把棚户区改造与推进城市发展和经济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相结合,与促进就业再就业相结合,与增强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相结合的“大棚改”。
坚持统筹兼顾,建设崭新整洁的住宅小区,棚改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14.01平方米,人均增加4.02平方米,解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拔掉10万根小烟囱,完成绿化硬化面积290万平方米,棚改新区的环境更宜人居。
实施棚户区改造大配套建设,新建、扩建自来水厂、变电站等配套设施58座,铺设地下管网589公里,解决了6万人吃工业原水问题,结束了转供水、转供电的历史。
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高水平新建道路72条、桥梁2座,新开辟6条公交线路,完善了城市功能。
整合医疗和教育资源,建立设置卫生服务机构33所、中小学和幼儿园46所,有效解决了棚改居民就医和子女就学的难题。
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建立治安巡逻队和警务室,组建小区红白理事会等便民服务队,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棚户区社会治安、居民素质和精神面貌明显好转。抚顺棚户区改造的成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先后有多家境内外知名媒体来抚顺进行深层采访和报道,全国有140多个城市、170多次到抚顺参观考察。
突出抓好就业,确保住得进、住得稳、住得好
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既要让群众“安居”,更要让群众实现“乐业”。我们将促进棚户区居民就业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解决棚改回迁居民搬得进、住得起的燃眉之急;又着眼长远,规划建设若干就业基地,解决他们住得稳、住得好的长久之计,探索出一条促进棚户区居民就业之路。目前,棚改新区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全部实现就业再就业。
结合棚改居民回迁办理入户手续,坚持回迁一户、建卡建册一户,摸清了所有人员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基础情况。针对棚改回迁居民文化水平低、就业能力低和年龄偏大的现状,开展了“订单式”、“援助式”、“组合式”、“输出式”等多种方式的普惠制培训,并做到培训与实用、与就业、与输出、与援助相结合的“四结合”。制定棚改新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通过扶持无围墙企业、社区服务业、家庭手工业,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等办法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利用棚改腾空的11平方公里土地,建设工业园区和大型创业市场,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与服务业。
坚持政府主导,筹集用好资金
针对大多数棚户区地处城市边缘,不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状况,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以市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各城区政府和相关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把握了棚户区改造的主动权。市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积极寻求国开行贷款支持,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实现了棚户区改造的资金保障。通过采取银行贷一块、财政补一块、社会捐助一块等渠道筹措棚改资金。为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我们一是严格实行棚改资金封闭运行,设置专门账户,实现收支两条线、市区分级和授权支付管理,杜绝了资金运行中的“跑、冒、滴、漏”。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坚持自检自查,定期接受国家、省市审计部门审计,有效避免了资金使用的违规行为。三是坚持公开招标,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引进施工建设队伍,集中招标采购棚改建设物资,最大限度地节省建设资金。四是搞好建筑材料市场价格调控,采取提前预购物资、实行最高限价制度、预付工程款等措施,千方百计降低棚改工程造价。
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群众,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国家做出的重大举措,也是抚顺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善民生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制定了《抚顺市“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重点解决城市零散棚户区和国有独立工矿棚户区改造,突出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到“十二五”期末形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一是加快剩余棚户区改造。继续开展剩余70.26万平方米零散棚户区和国有独立工矿棚户区拆迁改造,计划投资14.51亿元,建设安置用房107.5万平方米,力争用最短的时间解决城市棚户区问题。二是推进老城区危旧房改造。采取市场运作和政府扶持方式,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三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计划投资3.22亿元,让9100户符合条件的家庭住上经济适用房,让经济发展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全市人民。(抚顺市委书记 刘强)
抚顺棚户区面积大,居民生活困难,每10户仅有1.34人长期稳定就业,大多数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是低保边缘户;棚户区生活环境较差,每790户共用一间公厕,绝大多数人吃地下水和工业原水,房屋年久失修,每年都有近2%的房屋倒塌;多数棚户区地处偏远,土地附加值极低,很难市场化运作。
从抚顺实际来看,让占城市五分之一的人口改善居住条件,是最急迫的民生、最大的民生。
确立“一号民生工程”,圆了30多万人的“上楼梦”
2005年4月,我们把棚户区改造确立为建设和谐抚顺的“一号民生工程”,本着“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统筹兼顾、全面提升”的原则,举全市之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经过六年的不懈努力,抚顺棚户区改造取得了巨大成功。截至2010年底,累计拆迁改造棚户区334.6万平方米,动迁居民10万户、33万人,新建安置用房491.26万平方米,圆满完成了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使占城市人口22.73%的棚户区居民喜迁新居,圆了他们半个多世纪的“上楼梦”。
坚持“大棚改”,推进城市形象全面提升
抚顺的棚户区改造不是简单的扒倒旧房,让棚户区居民搬进新房,而是把棚户区改造与推进城市发展和经济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相结合,与促进就业再就业相结合,与增强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相结合的“大棚改”。
坚持统筹兼顾,建设崭新整洁的住宅小区,棚改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14.01平方米,人均增加4.02平方米,解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拔掉10万根小烟囱,完成绿化硬化面积290万平方米,棚改新区的环境更宜人居。
实施棚户区改造大配套建设,新建、扩建自来水厂、变电站等配套设施58座,铺设地下管网589公里,解决了6万人吃工业原水问题,结束了转供水、转供电的历史。
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高水平新建道路72条、桥梁2座,新开辟6条公交线路,完善了城市功能。
整合医疗和教育资源,建立设置卫生服务机构33所、中小学和幼儿园46所,有效解决了棚改居民就医和子女就学的难题。
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建立治安巡逻队和警务室,组建小区红白理事会等便民服务队,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棚户区社会治安、居民素质和精神面貌明显好转。抚顺棚户区改造的成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先后有多家境内外知名媒体来抚顺进行深层采访和报道,全国有140多个城市、170多次到抚顺参观考察。
突出抓好就业,确保住得进、住得稳、住得好
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既要让群众“安居”,更要让群众实现“乐业”。我们将促进棚户区居民就业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解决棚改回迁居民搬得进、住得起的燃眉之急;又着眼长远,规划建设若干就业基地,解决他们住得稳、住得好的长久之计,探索出一条促进棚户区居民就业之路。目前,棚改新区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全部实现就业再就业。
结合棚改居民回迁办理入户手续,坚持回迁一户、建卡建册一户,摸清了所有人员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基础情况。针对棚改回迁居民文化水平低、就业能力低和年龄偏大的现状,开展了“订单式”、“援助式”、“组合式”、“输出式”等多种方式的普惠制培训,并做到培训与实用、与就业、与输出、与援助相结合的“四结合”。制定棚改新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通过扶持无围墙企业、社区服务业、家庭手工业,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等办法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利用棚改腾空的11平方公里土地,建设工业园区和大型创业市场,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与服务业。
坚持政府主导,筹集用好资金
针对大多数棚户区地处城市边缘,不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状况,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以市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各城区政府和相关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把握了棚户区改造的主动权。市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积极寻求国开行贷款支持,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实现了棚户区改造的资金保障。通过采取银行贷一块、财政补一块、社会捐助一块等渠道筹措棚改资金。为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我们一是严格实行棚改资金封闭运行,设置专门账户,实现收支两条线、市区分级和授权支付管理,杜绝了资金运行中的“跑、冒、滴、漏”。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坚持自检自查,定期接受国家、省市审计部门审计,有效避免了资金使用的违规行为。三是坚持公开招标,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引进施工建设队伍,集中招标采购棚改建设物资,最大限度地节省建设资金。四是搞好建筑材料市场价格调控,采取提前预购物资、实行最高限价制度、预付工程款等措施,千方百计降低棚改工程造价。
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群众,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国家做出的重大举措,也是抚顺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善民生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制定了《抚顺市“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重点解决城市零散棚户区和国有独立工矿棚户区改造,突出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到“十二五”期末形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一是加快剩余棚户区改造。继续开展剩余70.26万平方米零散棚户区和国有独立工矿棚户区拆迁改造,计划投资14.51亿元,建设安置用房107.5万平方米,力争用最短的时间解决城市棚户区问题。二是推进老城区危旧房改造。采取市场运作和政府扶持方式,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三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计划投资3.22亿元,让9100户符合条件的家庭住上经济适用房,让经济发展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全市人民。(抚顺市委书记 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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