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21世纪影视大发展的时代洪流,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艺术学院于2002年正式建立。影视艺术学院现有文艺系、音乐系、录音系、导演系、戏剧影视美术系、广播电视文学系、摄影系、基础教学部及表演、照明专业等十个教学部门,实现了影视艺术教育的全程培养机制,学科专业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整体办学实力强大。目前影视艺术学院不仅是中国传媒大学规模最大、学科专业覆盖面最为开阔的学院,更是我国教学实力强、专业特色鲜明、最具知名度的影视艺术学院。
目前影视艺术学院现拥有一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广播电视艺术学;拥有博士后流动站一个:国家一级学科艺术学;博士点五个:广播电视艺术学、电影学、音乐学、戏剧戏曲学、艺术学;硕士点六个:广播电视艺术学、电影学、音乐学、美术学、戏剧戏曲学、艺术学。影视艺术学院现有9个本科专业,16个专业方向,分别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艺编导方向)、音乐学专业(音乐编辑方向、音乐传播方向、电子音乐制作方向)、录音艺术专业(音响工程方向、音响导演方向)、导演专业(电影电视剧导演方向、剪辑艺术技术方向)、表演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视美术方向、电影美术方向、人物造型方向)、摄影专业(电影电视剧摄影方向、图片方向)、照明艺术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科覆盖面广、学科层次丰富、专业结构合理,为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夯实了基础。
影视艺术学院不仅是实力雄厚的教学育人单位,也是走在理论前沿的学术研究单位,汇集了广播电视艺术学、电影学、音乐学、美术学等学科中理论扎实、思维创新的一批专家学者,年轻的学者也迅速成长起来。影视艺术学院下设影视艺术研究所、广播文艺研究所、新媒体研究所、电视剧研究所、录音艺术研究所、音乐传播研究所,成为学术科研的机构支持。影视艺术学院主办《当代电影》、《音乐传播》等学术刊物,成为全国各影视学科专家学者理论交流的前沿阵地。截止2009年底,影视艺术学院共承担科研项目237项,已完成116项,其中国家级项目6项,已经完成4项;省部级项目59项,完成37项。多项科研成果处于国内一流水平,为中国影视艺术的美学成长和学术增殖做出了令人瞩目的贡献,在影视学科领域具有强大的学术实力。
目前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已经超过了1200人。随着“十一五”期间学校研究生教育规模的跨越式发展,研究生教育也跃上了新台阶。目前全院在校硕士研究生564人,博士研究生126人。研究生阵容的壮大,标志着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向着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方向迈进。
为适应高速发展的办学所需,影视艺术学院教资队伍建设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由建院之初的78人迅速增加到176人。其中,博士42人,硕士93人,已评为正高职称的有36人,已评为副高职称的有36人,博士生导师11人,硕士生导师55人,形成了具有相当规模的教师梯队,在学历、职称、学缘、年龄分布上合理,培养了大量影视艺术人才。他们中间有影视艺术方面金鹰奖、金鸡奖、华表奖、飞天奖等多项国家大奖、省部级奖项的获得者,也有入围法国戛纳电影节和东京国际电影节的主创人员。我院的学生也频频在国家级、省市级等各种奖项中获奖,活跃在各个著名影视剧的创作第一线。
影视艺术学院积极利用校外资源,聘请了多位知名专家、教授担任兼职导师、客座教职,来自美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以及东欧和日本、韩国等国家地区的著名教授学者在影视艺术学院开设影视艺术的前沿课程,使影视艺术学院教学与世界影视艺术教育保持同步。同时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戏剧电影电视学院、南加州大学电影系、美国迈阿密大学、巴黎第八大学电影系、日本大学艺术学部、新西兰理工学院表演与屏幕艺术学院、爱沙尼亚塔林大学电影学院以及香港浸会大学、城市大学建立了密切的合作交流关系,影视艺术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在读期间择优赴对方学习、联合进行影视艺术创作实践,互相认可学分。
影视艺术学院的专业设置,覆盖了影视艺术教育全程;影视艺术学院的师资阵容,以实力派、学者型的艺术家为中坚;影视艺术学院的人才培养,将成就21世纪中国影视艺术界的一代英才。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美术系现有本科、硕士(包括艺术硕士MFA)两个办学层次。本科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包括“场景设计”和“形象设计”两个专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以报考本系的美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艺术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
美术系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多数教师在国内相关领域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创作及学术成果,如担任过《秋菊打官司》、《大红灯笼高高挂》、《我的父亲母亲》、《活着》、《杀死比尔》等著名电影服装设计师的佟华苗副教授;以《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获得2005年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美术奖的曹久平老师。
电视美术设计是本专业的特色,我们利用传媒的优势,与各级电视台、各影视公司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为同学们提供了完善的教学实习基地。由我系教师、担任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影视美术委员会主任的叶建新教授主持编写的《电视美术概论》、《电视美术置景工艺》、《电视美术计算机制图》等多部电视美术设计著作填补了国内空白。同时我们还聘请了中国影视美术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作为特聘教师来校授课。
美术系毕业生主要在国内各大电视台、影视公司、出版社、高校等领域从事影视美术设计、电视频道包装设计、形象设计、美术设计、美术编辑等工作。
影视艺术风光无限,影视美术魅力无穷!
《秋菊打官司》获1993年“金鸡”“百花”奖最佳服装提名奖和1992年意大利威尼斯电影节“意大利妇女服装奖”
《大红灯笼高高挂》获1991年威尼斯电影节“金格利造型特别奖”
《我的父亲母亲》获“金鸡”奖最佳美术奖
影视场景设计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影视美术设计理论基础和过硬的实践能力,同时具备创造性思维的实用型专门人才,以适应影视艺术视觉形象设计的需要。
本专业侧重于影视美术设计方向,包括对影视剧场景、电视演播室场景和晚会场景的设计以及影视特效设计、电视频道包装设计等。
本专业课程主体包括文学、美学、艺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素描、色彩、构成、计算机美术设计、视听语言、摄影艺术等方面的专业基础训练。专业课包括影视剧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电视演播室设计、三维虚拟设计、影视视觉特效设计、电视包装艺术、影视人物造型设计等。
人物形象设计方向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影视剧及戏剧表演、电视节目主持人、公众人物、广告模特儿、服装及时尚造型等方面的人物形象设计专业知识,具有创造性思维和丰富的想象力,能够熟练运用各种人物造型的表现技巧,从事影视人物形象设计、公众人物形象设计、时尚设计工作的专门人才。
本专业方向的主要课程包括文学、美学、美术史、化妆史、艺术鉴赏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同时接受素描、色彩、雕塑、色彩学、摄影艺术、计算机美术设计、视听语言、影视剧作分析、音乐基础、表演概论等方面的素质训练,以及影视剧人物设计、电视节目主持人化妆、公众人物形象设计、服装设计、时尚化妆及人物形象设计等。
中国传媒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传媒大学(原北京广播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第三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11年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中国传媒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含艺术类、自主选拔录取本科、非通用语本科等)和高职学生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含艺术类本科、自主选拔录取本科、非通用语本科等)和高职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落实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学校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按照“以发展促公平”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条件、考虑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专业、分省来源计划。分专业、分省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将教育部批准后下达的生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为准。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外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除考生所在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不组织英语口试加试外,报考我校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英语口试加试且成绩良好。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第十三条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属艺术类专业,其中部分计划学校不组织专业加试,按照普通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数字游戏设计专业属艺术类专业,其中游戏设计技术方向学校不组织专业加试,按照普通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等七个小语种专业在高考提前批次招生,即在部分省市投放提前批次招生计划,与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公安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院校同批次录取,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录取时考虑英语口语加试成绩,按照普通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除提前批次招生的小语种专业外,学校其他普通类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当地重点本科录取线。其中,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款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原则上其实际高考成绩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三款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在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按并行专业志愿考虑;同等条件时,依次按英语(文、理科)、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队录取。
第四款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英语(文、理科)、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队)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纯理工科类专业不接收所报专业志愿皆为文科类专业的理科调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五款 浙江省招生计划只录取参加第一类考试科目组考试的考生。
第六款 江苏生源考生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 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 B,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江苏省本科重点批次录取线。
第三 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排序,即按照考生“语、数、外三门原始分+政策性奖励分+附加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分)的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若该分数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将选测科目等级换算为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将4门必测科目等级换算为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A+=4分、A=3分、B+=2分、B=1分。)
第七款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按实际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八款 对于其他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学校将根据本条例的精神,制定相应的专门录取政策。
第十七条 自主选拔录取专业录取原则
英语(节目主持方向)、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新媒体编辑方向)专业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所有被认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的考生,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在高考志愿中重点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新媒体编辑方向)专业的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调档线下20分(满分750分),英语(节目主持方向)专业的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调档线下30分(满分750分),且在当地省重点控制线上,即予录取。
第十八条 自主选拔录取专业中获得拔尖创新人才录取资格的考生,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重点控制线(满分750分),即予录取。艺术类专业中获得拔尖创新人才录取资格的考生,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高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本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95%(满分750分),即予录取;按专业排名录取的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本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90%(满分750分),即予录取。
第六章 招生监察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由监察处等主要职能部门参加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监察工作。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中国传媒大学对艺术类等本科专业的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二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校外机构资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中国传媒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相关的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中国传媒大学网址:http://www.cuc.edu.cn;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uc.edu.cn;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5779370、65779256, 传真:010-65779141。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世界服装鞋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