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从6月13日起成立检查组,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6月13日上午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一法一例”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润璞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他指出,贯彻实施劳动合同“一法一例”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尊重劳动,从源头上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制保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检查组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执法检查前的工作准备。要实事求是,客观反映情况。在执法检查中要深入到实地进行调查、了解,不仅要看到各地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还要看到存在的不足。既要总结成功的经验,还要客观分析困难和原因。要如实反映情况,注意抓住主要矛盾,发现深层次问题。
这次执法检查的对象是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一法一例”情况。重点包括劳动关系双方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用工备案情况;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等,通过检查了解各地贯彻实施劳动合同“一法一例”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劳动合同“一法一例”修改完善的建议。
据了解,“一法一例”颁布实施以来,省政府将其作为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件大事,多措并举,依法推进贯彻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截至5月末,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4%,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94%,已备案用人单位达到10.1万户,备案职工达到144.7万人。
来源:吉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