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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傍名牌 女装品牌维格娜丝“V·GRASS”维权获胜

 网店将自己的域名、名称、LOGO设计得与知名企业商标、名称相似甚至相同,这种“傍名牌”的方式已经成为一种新的侵犯知识产权形式,不少企业也是深受其害。


  网店将自己的域名、名称、LOGO设计得与知名企业商标、名称相似甚至相同,这种“傍名牌”的方式已经成为一种新的侵犯知识产权形式,不少企业也是深受其害。日前,同样遇到这一问题的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将域名“傍名牌”的网店诉至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经该中心裁决,将争议域名“v-grass.com”转移给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据维格娜丝时装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维格娜丝时装有限公司以前叫南京劲草时装实业有限公司,旗下有“V·GRASS”这一女装品牌,后公司更名为维格娜丝时装有限公司,并于2008年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获得了“V·grass”文字商标、“V·grass及图”商标的注册。但后来公司发现,在淘宝网等网上商店中,有人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开设了所谓的“劲草”旗舰店,其域名为“v-grass.com”,并在网店上使用“劲草网”这一名称。


  于是,维格娜丝时装有限公司将该网店注册人诉至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要求将该域名转移给自己。该品牌负责人表示,被投诉人所注册的域名与该公司享有权利的商品商标“V·grass”混倄性相似,且在网站上使用劲草等名称,比较容易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以为该网站上销售的服装与提供的服务与“V·grass”有密切联系。被投诉人的行为不仅会损害投诉人的声誉,更将扰乱投诉人的经营活动,因此要求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将争议域名“v-grass.com”转移给自己。


  日前,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北京秘书处做出裁决,认为投诉符合《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第四(a)条的规定,即“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权利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被投诉人对该域名并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被投诉人对该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恶意”,根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相关规定,专家组决定将争议域名“v-grass.com”转移给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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