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秋刚过,一场场鞋服换季价格就已打响。“季末大清仓”、“凉鞋69元起”、“满200元返60元”……大街上许多商店的橱窗内粘贴着各种各样的折扣减价信息,拨动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季末打折回笼资金
记者在菏泽牡丹商业广场步行街一家休闲服饰品牌专卖店看到,今年新款秋装已经上架,而更受消费者青睐的还是短袖T恤、短裤、裙子等夏季服装。现在这些夏装卖价往往只是原价的一半,它们被摆在店内最显眼的位置。短短十五分钟时间,店里就卖出去十几件夏装,有个年轻女孩一次就选购了三件。该店店长介绍说:“每年夏末秋初,为了不占库存、减少返厂、回笼资金,我们都要设计各种夏装促销活动,这样才能不影响秋冬服装的上架。”
反季消费还需理性
“快去看看吧,某某品牌的鞋子正在狂打折呢!”在菏泽市立医院工作的护士安慧娟兴奋地向朋友展示她刚买的一双凉鞋,“这种罗马式凉鞋特别流行,我早就看好了,就是舍不得买。现在打折,原价三百多只卖一百多块钱!”像安女士一样,许多消费者在夏装新品刚上市的时候不急于出手,等到季末打折时再购买。
购买反季商品,消费者也有“走眼”的时候。消费者小田说,“我现在衣柜里还有很多没摘标签的衣服呢,都是听说打折头脑一热买来的,都是不必要的花销。”
“三包”责任不能打折
市民陈女士最近在一家店里买了一件满意的“五折”凉鞋,付款时收银员提醒她说:请仔细试穿,检查好质量,特价商品一律不承诺“三包”。一家大型服装卖场的导购则告诉记者:“特卖不退,这是规定。我们季末卖出这么多衣服,价格又这么便宜,今天你来换,明天他来退,我们哪里应付得来呀?”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非经营者出售商品前就已经告知消费者该商品是存在一定质量问题的处理品,否则,经营者不能以商品价格打折为由,免除自身应当承担的“三包”责任。因此,消费者购买打折商品时要维护好自己的正当权益,别被商家“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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