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消防大队对辖区宿迁宇盛纺织公司因存在多重消防安全隐患,给予16万元罚款,并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火灾隐患。
今年8月6日,宿豫区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辖区宇盛纺织公司办公楼疏散楼梯间缺少应急照明;检棉仓库、原料仓库、纺织车间顶棚钢结构未进行防火喷涂,部分灭火器材过期失效,缺少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部分室内消火栓被遮挡或者损坏;纺织车间、原料仓库防火分区超过允许最大面积,纺织车间被分成若干个区域,影响疏散,原料仓库东侧缺少安全出口;纺织车间内设置成丙类仓库,厂区内部分室外消火栓距建筑物外墙距离少于5米等多重火灾隐患。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该大队即下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和《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为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该大队决定给予宿迁宇盛纺织公司罚款16万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大队监督人员对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说服教育,讲清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要求该公司整改期间要加强值班,要强化员工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通过此次处罚行动,对现阶段消防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震慑作用,有利的推动了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力度。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消防部门将继续采取强硬措施,全力确保消防安全环境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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