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市市民高女士在购买羽绒服时遇到一件怪事:商场海报称老款羽绒服7.8折出售,可是却找不到羽绒服的原价标签,她怀疑商场故意不标商品原价,以打折为名诱导消费者。
3日上午,高女士在哈市道里区某大型商场准备购买一件羽绒服,试穿了几件后,她选中一件打7.8折后售价399元的羽绒服,可她在标签上却找不到衣服的原价。“不标原价,消费者根本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打了折、打了多少折,商家这么做不是在诱导消费者吗?”高女士质疑。
对此,哈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我国《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明码标价,标签应价目齐全,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商家出售的打折商品上如果没有原价标识,属于欺诈行为,市民可以向物价或工商部门举报。”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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