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服饰不再艳丽奢华而是简洁质朴
宋朝建立于公元960年,统一的社会局面带来了宋朝经济的繁荣。“偃武修文”的基本国策,使程朱理学逐步居于统治地位,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人们的美学观念也相应发生变化,服饰开始崇尚俭朴,重视沿袭传统,朴素和理性成为宋朝服饰的主要特征。
宋朝服饰在色彩上,强调本色,在服饰的质地上主张简朴
宋代理学是以儒家经学为基础,兼收佛、道思想形成的新儒学。它对宋代服饰产生较大的影响。它强调封建的伦理纲常,提倡“存天理,去人欲”。在服饰制度上,表现为十分重视恢复旧有的传统,推崇古代的礼服;在服饰色彩上,强调本色;在服饰质地上,主张不应过分豪华,而应简朴。宋代各朝皇帝还多次重申服饰“务从简朴”,“不得奢华”。
宋朝服饰崇尚俭朴
特别是对妇女服饰要求尤为严格,一改唐代妇女服饰袒胸露背的风尚。并在宁宗嘉泰初年,将宫廷中除帝王后妃外,妇女所用的金石首饰,集中放火焚烧,以此警示天下。再如宋代初年妇女的发式承晚唐五代遗风,以高髻为尚,这种高髻的梳成,大多掺有假发,有的直接用假发编成各种形状的假髻,用时套在头上,这就违背了理学关于服饰简朴的原则,因而《宋史•舆服志》曰:“妇人假髻并宜禁断,仍不得作高髻及高冠。”可见,在程朱理学影响下,宋人的服饰是十分拘谨和质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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