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行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形成自己的“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消费者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为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江苏省徐州工商部门从5月初开展为期2个月的“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截止到7月2日,已有23家企业被查处。
徐州工商部门负责人表示,所谓合同格式条款,就是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
5月23日,徐州工商部门执法人员接到一投诉电话称,在一影院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的场地内有人从事台球经营活动,其销售的会员卡条款里声明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请求工商部门查处。接诉后,云龙工商随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调查,投诉者所述情况属实,并且发现这是一家无照经营的场所,执法人员予以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处1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服装店
6月初,一名消费者在建国路一服装店购买了一套打折服装,后发现有质量问题,店家却称“打折商品,不予退换”。云龙工商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向店家说明了相关法规,消费者如愿退掉了衣服。6月15日,解放南路一酒店因为限制最低消费而且没有事先提醒被举报查处。
徐州工商部门负责人告诉笔者,他们已对存在此类问题的109家行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3家企业因“霸王条款”被立案查处。
来源:徐州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