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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改服装标签构成欺诈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8月1日起正式实施,然而记者了解到有些商户擅改服装标签构成欺诈,消费者要及时投诉。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8月1日起正式实施,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将不合规定的服装标签“改头换面”后继续销售,欺骗消费者。对此,辽宁省工商部门提醒,商户擅改服装标签构成欺诈,消费者应及时投诉。


  随着国家纺织品新规实施,服装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等多项指标都进行了修改,实施了更加严格的质量控制。


  然而,在沈阳的一些商场中,不符合新规定的服装仍在继续销售。更有甚者,商户将原本的B类服装标签贴上新标签就“升级”到指标更为严格的A类服装。



  “服装行业现在库存压力很大,总不能把这些服装都扔了吧。”一位服装商店负责人说。


  对此,辽宁省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商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产品材质和质量的重要途径,商户在流通环节擅自篡改标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已构成欺诈,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应及时投诉。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纺织产品在印染和后整理等过程中要加入各种染料、助剂等整理剂,这些整理剂中或多或少地含有或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当有害物质残留在纺织品上并达到一定量时,就会对人们的皮肤、乃至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有必要对纺织产品提出安全方面的最基本的技术要求,使纺织产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能够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鉴于纺织产品的作用广泛,本技术规范明确限定了适用范围。对那些不属于本技术规范范围的产品,在附录A中列出。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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