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从8月1日起全面施行,这项强制性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三岁以内的婴幼儿服装全部执行最高安全等级A类标准,否则将被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日前,记者走访市内童装市场发现,在售婴幼儿服装相当部分仍未达到新标准。
三岁以内的幼儿服装须符合A类标准
2011年,修改版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出台,经过一年的过渡期,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强制施行。
在该新国标中,对于甲醛含量、PH值和异味等相关指标进行了严格界定,受控制的有害物质由原来的23种增加到24种。新国标将童装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级服装可供婴幼儿穿着,B级衣物可以贴身穿着,C级衣物仅为可穿着。
新标准中,还将婴幼儿纺织品适用儿童的年龄限定,由原来的“年龄在24个月及以下、身高在80厘米及以下的婴幼儿使用的纺织产品”改为“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和身高在100厘米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并规定产品吊牌上必须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含年份),并按GB18401标准要求标明产品执行的安全技术类别。这意味着,三岁以内的童装必须符合A类标准要求,并且要在服装吊牌上注明“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 2010”等字样。
在售童装执行标准不一
新规之下,目前梧州市面在售婴幼儿服装的情况如何?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市内相当部分商家仍在销售不符合新标的婴幼儿服装。
在恒业国泰广场的一家婴童服装专卖店内,店员向记者推荐了几款适合三岁以下幼儿的服装。记者留意到这些衣服的标签上,标注有甲醛、PH含量、面料成分等信息,但执行标准都是过时的“B类 GB18401 2003、GB18401 2006”等字样。“哪种标准关系不大,只要是纯棉的,孩子穿着舒服就行。”一些店员解释道。
同时,记者发现,一些已知晓新标准的商家正对库存商品进行促销。促销员廖玲告诉记者,由于新规有一年的缓冲期,很多服装生产企业已根据新规来生产,目前在市面上销售的不合新规的童装大多数是库存。
相比专卖店,批发市场或一些小店的童装吊牌信息更为“简洁”。在文华中心一家童装店,大部分童装吊牌上只标注码数或“建议零售价”等字样。
此外,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家长在为孩子选购衣服时,并不清楚童装生产新标准。正为即将出生的宝宝选购衣服的市民高瑜表示,并不了解童装吊牌上标注的各种标准,对质量的判定,只能依靠手感、品牌和价钱。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