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9月10日,本公司接控股股东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8,55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54%)通知,2011年2月21日,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98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87%)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现因质押期限已满,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于2012年9月6日解除质押。当日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将上述2,98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87%)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为其取得最高1.2亿元授信额度。质押期限自股权质押登记生效之日(2012年9月6日)起,期限叁年。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2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共质押本公司股份8,0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10日
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