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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元假冒“NIKE”等品牌商标运动鞋贩获刑

一女子从广州华南鞋城批发了一批假冒“NIKE”、“ADIDAS”,谁知却把自己送进了监牢。告人彭某平归案后能坦白认罪,依法给予其减轻处罚。

 

  因想帮其经营的鞋店树立“品牌”,一女子从广州华南鞋城批发了一批假冒“NIKE”、“ADIDAS”、“LI-NING”等注册商标的鞋子,想着可以在村里大赚一笔,谁知却把自己送进了监牢。 近日,清新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彭某平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彭某平现年53岁,广东茂名人,现住清新县太平镇。彭某平在自己住的村里开了一间鞋店。2012年三四月间,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彭某平多次从广州市华南鞋城购进假冒“NIKE”、“ADIDAS”、“LI-NING”等注册商标的运动鞋,并将这些货物拿到清新县太平镇某村其经营的鞋店里销售,从中非法牟利。2012年4月27日上午,清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对被告人彭某平的鞋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运动鞋的行为,并当场查扣了假冒的“NIKE”运动鞋345双、“ADIDAS”的运动鞋164双、“LI-NING”运动鞋24双等物品。经清新县价格认证中心按被侵权商品的市场中间价鉴定,上述被查扣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277984元。事实上,此前被告人彭某平就因销售侵犯商标权的鞋子被处以罚款2000元,但据彭某平交代,35元入货的鞋子最高可以卖到200元。这一巨大的利益空间让彭某平宁可顶风作案。


  清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彭某平的待销售额按照被侵权商品的市场中间价计算达27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本案查获的物品尚未售出,系犯罪未遂,且被告人彭某平归案后能坦白认罪,依法给予其减轻处罚。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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