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童装天地 > > 关于诺贝尔奖获得者莫言领奖服之谈

关于诺贝尔奖获得者莫言领奖服之谈

 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后,公众为他去瑞典领奖穿什么服装操碎了心,莫言该穿什么衣服领诺奖请看本文分析。

  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后,公众为他操碎了心。现在,他即将赴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领奖,公众更是放心不下:他该穿什么衣服领奖呢?这是一个问题。


  按照诺贝尔奖颁奖典礼的惯例,领奖者须得穿上西式礼服,也就是所谓“燕尾服”。燕尾服,名称虽好听,但穿出来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倘若一位身材颀长的年轻人穿,确有风度翩翩之效果。但获诺奖的人士,要么是七老八十的学究,要么是因缺少运动而体态臃肿的中年人。像1957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法国作家加缪那种年轻而又外表俊朗、气质非凡的,可谓凤毛麟角。


  所以,从实际效果上看,身穿燕尾服,大多不仅毫无燕子一般的轻盈潇洒,相反,看上去更像是一只笨手笨脚的企鹅。而像1964年的获奖者、法国哲学家萨特这种外表令人难以恭维的得主,干脆就拒绝去领奖。莫言老兄此时恐怕正很后悔自己年轻当兵时太爱吃肉,而且又疏于运动和减肥。据称,颁奖仪式之后,还有晚宴和舞会,莫言还得来一段华尔兹、恰恰什么的。


  又有人献计称,应穿上汉服,不必迎合西方人的习惯和口味,以尊重民族传统,且可以昭彰华夏民族文化之风光,扬我国威,云云。听上去好像很有道理。可是,什么才是“汉服”呢?现代中式服装根本就没有正式的统一礼服。长衫马褂?那是辜鸿铭。明式的儒生长袍?那是许仙。土布背心外加白羊肚手巾?那是民歌手阿宝或陈永贵同志。或者干脆穿蓝色中山装。穿成企鹅固然不好看,但穿成土财主或乡镇干部似的,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可是,这一切又有什么关系呢?威廉·福克纳是194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但这位美国南部农民出身的作家,对大老远去瑞典参加颁奖典礼兴趣缺缺。在众亲友和政府官员的规劝下,他终于决定前往,但他觉得没有必要专门为此定制一套礼服,于是,他委托他人代为租借了一套礼服。确实,对于福克纳来说,家里一头母牛产崽比跑到老远去聚会更重要。他需要的是平静如常的日常生活,而不是庆典。礼服是节庆仪式的服装,在平常的日子里,它毫无用处,简直就是累赘。


  身体形象展示和视觉消费,是娱乐化文化的本质性内容。但无论是文学还是社交仪式,都不是文艺演出,不是为了扮相好看而举行的。好看不好看,不是问题的根本。


  文学写作是一桩极其个人化的事情,文学奖所奖励的是这种孤独个人的创造性的精神活动。一个华人获奖,固然可以视为一种集体性的荣耀,但从根本上说,诺贝尔文学奖是对作家个人的奖励,跟他所属的族群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我们这些跟他操同一种语言的人群,无非是因为作家获奖而沾点光而已。


  服装也是一桩极其个人化的事情,这一点,跟文学一样。正如作家以自己特定的修辞风格来显示其写作个性一样,一个人往往也以自己的着装风格来显示其个性。因此,莫言选择穿何种服装赴会,完全是他个人的事情。他既可以选择穿西式燕尾服,以表示对东道主的习俗的尊重,这跟所谓“迎合西方人口味”的文化顺从问题毫不相干;他也可以选择穿中式服装,以强调自己的种族身份和文化身份,但这与后殖民理论强调的所谓“文化抵抗”姿态毫不相干,否则,不如干脆拒绝这个奖项。


  在我看来,一种礼仪场合下的服饰选择倘若被过分意识形态化,就成了一种象征性的表演。这种刻意的表演,未免过于矫情和虚伪。这跟莫言一贯的作风不相符,也跟文学的本意背道而驰。


  不过,服装的社会性更强,在公共领域里,更要求穿着符合公共习俗,尤其是在社交场合,更注重礼仪性。礼仪文化跟语言和其他文化习俗一样,有一种约定俗成的特征。或者说,它是一种游戏规则,而不是一种强制性规定。


  但无论选择哪一种服装,首要的是尊崇礼仪性的要求。尊重这种普遍性的游戏规则,是一种有教养的表现。我相信莫言会严肃对待这件事情。以他为人处世的原则,他从来不愿意得罪任何一个人,不愿意让旁人感到难堪,何况是邀请他领奖的遥远的东道主。


  面对一场文学的盛宴,作为莫言的同胞,我对他肯定是支持的。在我看来,公众应该去好好阅读他的作品。公众当然有权对他作品的好坏、意义和价值说三道四,赞赏或批评,但对他个人的着装指手画脚,未免太多管闲事了。


  在今天这样一个过度娱乐化的消费时代,莫言已被公众纳入消费的对象。此前,人们已经将他家里的胡萝卜和树叶“消费”一空了,现在则想着将其身体形象转化为娱乐化的消费品。但说实在的,在这方面,莫言的“可消费性”实在有限,他非但比不上奥斯卡庆典上的影视明星,连跟本土的诸如“超级女声”或“中国好声音”等草根娱乐达人都无法相提并论。爱看热闹的公众恐怕要大大扫兴了。

来源:

相关文章

快讯

热榜

  • 品牌
  • 招商
  • 专题
  • 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