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强调,在载体建设方面重点办好“石狮国际时装周”活动,充分发挥时装周活动的影响力,将其打造成为石狮集聚国内外优秀设计师的时尚交流平台;建设“石狮市服饰产业创意园”,为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人才提供工作场所、休闲聚会空间和创业支持服务;打造“石狮纺织服装创新发展云”平台,通过云平台汇聚全球设计师和创意师资源,开展跨国界、跨区域信息交流、经验分享、技术培训,形成全球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人才网络生态圈;成立“石狮时尚协会”,发动纺织服饰产业链各类设计师加盟,把协会建设成为时尚人士汇聚、交流和学习的主流阵地。
《办法》规定,对获得国内外层次较高的纺织服饰设计大赛奖项,或者在国内外著名时装周举办个人发布会的;拥有纺织服饰类专利的;在高等院校从事纺织服饰类教学、研究工作,具有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的;曾担任国内外纺织服饰企业首席设计师(或相当职务)三年以上的;国内外重点院校纺织服饰类专业的毕业生,或者参加纺织服饰设计大赛获奖的毕业生;不属以上对象但属于相当层次的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人才,在石狮自主创业或者与石狮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服务)合同,从事纺织服饰方面的创意设计、教学研究或专业服务的人才可享受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为:上述人才可在所在单位或市人才中心所属地落户,直系亲属户口可随迁;其配偶、子女需要就业的,可由政府人力资源部门优先推荐,报考事业单位可享受石狮生源待遇;其子女可优先安排进入公办幼儿园、教学质量较好的中小学就读;在石狮新注册创办企业(或个人工作室)、个人出资不少于50%的人才,鼓励入驻服饰产业创意园。入驻服饰产业创意园的,可按《关于鼓励和支持石狮市服饰产业创意园建设和运营的若干措施》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企业与纺织服饰院校签订合作协议并实际引进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人才的,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从优秀的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人才中推选产生石狮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聘请有影响力的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人才担任政府顾问;石狮市委、市政府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人才、团队;每两年评选一批“石狮十佳设计师”。
对因场所限制不能入驻市服饰产业创意园的,则可享受:政府按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总额给予三年贴息;参照市服饰产业创意园租金标准,给予享受最长6个月、最多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租金补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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