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运动改变泳装设计
在20世纪的早期,就有人反对并嘲笑男子泳装必须有袖子、裤腿、紧身裤和上衣的做法,但只是到了30年代,社会才接受只穿游泳裤游泳的现象。
妇女泳装与男子泳装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一直以其性特征引起关注和争论。
20世纪泳服的改进变迁与女权运动息息相关,在欧美大部分国家给予女性平等社会地位及投票权后,女性可自由地从事更多户外活动,她们藉此摆脱以往强加在她们身上的种种规范,女性时装在这个时代掀起了大革命,泳服除了更方便女性进行海浴外,更显示了女性不可同日而语的地位和投入社会的积极性。
1870年到1900年之间的年代是女式泳装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款式仍然保持原样,只是变得越来越简单,而妇女们在泳装下面仍然穿着紧身胸衣———一种有袖子和护腿,类似儿童睡衣的连体编织服装。尽管它只是在20世纪20年代才被时装评论家们接受。而政府的立法机构通过法律严格禁止了这种 “放荡”的服装,这些法律规定游泳衣必须覆盖从颈部到膝盖的人体部位。有些妇女因为没穿丝袜、鞋子或长裙而受到罚款。
女子游泳于1912年首次成为奥运会项目。穿着有半长裤腿的无袖连体泳装的范妮·杜拉克在许多项目中独占鳌头。澳大利亚出生的女游泳选手安妮特·凯勒曼也打破了常规。她于1907年在波士顿由于穿一件大胆的连体泳装而被逮捕。
20世纪20年代初期欧美国家的经济富裕使人们纷纷追求生活享受,一般“海空热潮”更成为中产阶级追捧的玩意,富裕的年轻一族不是跑去学习驾驶飞机就是跑到海滩去习泳或进行海浴。
尼龙衣物生产商Jantzen于当时创制了革命性的新泳服物料及奠定了往后的泳服款式,将以往多利用棉质、毛布、甚至没有弹性的防水人造纤维统统摒弃,改以高弹性、高透气度、低吸水力的尼龙布料制造更贴身、易于穿着及轻便的泳服。这些一件式的连身迷你裙裤和两件式的背心配平脚小短裤不但提高了女泳客的安全,更是大大增加了女性泳服的可观性,亦从旁助了女性社交地位一把。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