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3时,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伟、温岭市人民法院院长陈文通携知识产权相关法官一行15人在总商会大楼四楼与温岭制鞋企业举行“温岭市制鞋企业知识产权座谈会”。
据温岭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戴晶淼庭长在会上介绍,最近几年来,温岭市制鞋业因知识产权保护涉及的相关法律纠纷案呈多发趋势。在去年结案的五件案件中,被告都以假冒仿冒国内外知名运动品牌(爱迪达斯、安踏等)被起诉,侵权金额均在5-15万元之间。
在座谈会互动环节,制鞋企业积极发言提供相关案例,与会的法官们则一一进行讲解和剖析。
有一家内品牌企业反映以下案例:近年来,我市繁昌小区门前出现了八家鞋样店,他们把我市内销品牌龙头企业投放市场的应季新款鞋类以惊人的速度空运至温岭门店,然后以每只100—2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本地小鞋厂及手工作坊作鞋样进行仿版,导致品牌产品被大量仿制克隆,从而严重冲击品牌企业的销售和信誉。为了保护自己的品牌产品不受侵权,自主品牌企业只能以每季2000-5000元不等的价格与鞋样店进行私下疏通,几个鞋样店一年下来,相关鞋厂为此无缘无故要花掉疏通费达几千至上万元不等,更可气的是,花了疏通费鞋厂的鞋样还是被卖。
法官支招:一方面企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建立产品开发过程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二方面申请外观设计或注册权登记。
案例二:高价从国外买来的样品,在开发室里被偷或被业务员恶意泄秘。自己鞋厂还没有上市,其他的鞋厂同款产品早就上市了。
法官支招:必须要与业务员和开发师等掌握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守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协议进行自我防范,并注意搜寻证据向公安司法部门提起公诉。
案例三:横峰品牌胶水商遇到三件揪心事。第一、自己的产品被没有授权销售的不法商贩以次充好,损害厂家信誉;第二、不法代理商收回正宗品牌包装桶,然后灌入假胶水出售,损害消费者利益;第三、品牌完全被假冒。
法官支招:一、想方设法取证,涉案达5万元将受到工商行政处罚;二、加强自我保护;第三、在各区域开设专卖店。
案例四:市场采购有英文“品牌”的鞋饰、鞋扣被用在鞋样品上造成无意侵权是否可以免责?
法官断定:鞋厂需承担相关责任。
此次知识产权座谈会为制鞋企业解疑释惑,受益匪浅。法官们也希望今后能与温岭鞋企多互动,让企业秉承遵纪守法兴企,凭借法律权威护航温岭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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