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民王女士反映,6月22日,她在商场阿迪达斯专柜,购买了一双运动鞋,可是,新鞋刚穿了一天,问题就出现了--右脚鞋头开胶。
事后,王女士找到阿迪达斯专柜,销售人员得知情况后,同意为王女士维修开胶的运动鞋。不过,王女士称,经过修理后,运动鞋开胶的问题仍存在,她随后向商家提出换货的要求。但阿迪达斯专柜销售人员解释称,开胶问题并不影响使用,况且当初她购买的运动鞋为打折商品,对于打折商品不能退换。
“开胶的运动鞋仍然放在专柜里,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王女士说。
无独有偶,近日,沈阳市民崔女士也因为一双新买的凉鞋添了堵。崔女士称,6月10日,她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一双特价女式凉鞋,保修期为三个月,穿了不到一个月,左右脚前脚掌处的表皮均出现破损。
事后,她找到商场专柜,销售人员回应称,鞋类商品本身属于易磨损商品,出现破损不属于质量问题,不能进行维修和退换货。
案例分析:鞋类投诉成热点三包标准存差异
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工商12315受理数量最多的是日用百货投诉,共1636件,占商品消费投诉30%,其中涉及鞋类商品的投诉是其中一大热点。
省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分析称,目前,鞋类“三包”规定,国家没有统一标准。生产企业或销售商家执行的“三包”标准存在差异;鞋类消费量大,款式品种不断推新,一些生产企业为谋取更大利益而降低质量标准;从生产到最终销售存在多个环节,出现质量问题,生产者难以被追责,销售商不愿意承担损失等。
律师说法:打折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可退换货
本报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表示,依据《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以有奖、附赠、打折等形式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义务以及其他责任。
王飞称,消费者在商场购买商品即与商家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无论是正价商品还是打折商品,如果确因商品自身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货。如双方有异议,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
来源:东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