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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制服、皮鞋资格变更公告

海南省公安厅制服、皮鞋项目资格预审变更公告   各投标单位: 我中心于2008年8月6日发布的海南省公安厅制服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现对资格预审的采购要求及截止时间作以下更改,请各报名单位按以下要求提供报名资料进行资格预审: 海南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或招标人”)受海南省公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公安厅制服、皮鞋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报名申请。有关资格预审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名称:海南省公安厅制服面料及加工、皮鞋材料及加工项目 2、招标数量:见下表 包号 品名 技术标准 数量 单位 A包 兰色夏执勤服 面料名称:浅兰精梳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   规格80S/2×80S/2,成份:棉60%涤40%,密度:550×308,执行标准:公安部标准 10157 件 长袖作训服 面料名称:精梳涤棉混纺薄格子布。   规格(45S/1+10S/1)×(21S/1+10S/1),涤65%,棉35%。执行标准:公安部标准 2754 件 B包 单裤 面料名称:50/50高支薄花呢。含量:羊毛/涤纶/导电纤维50/49.5/0.5.纱线支数(经/纬)110/2*60/1.克重230克.执行标准:公安部标准 3607 条 单裤 面料名称:70/30防静电华达呢.含量:羊毛/涤纶/导电纤维70/29.7/0.3.纱线支数(经/纬)68/2*50/1.克重:275克.执行标准:公安部标准 7543 条 C包 制式长袖衬衣 面料名称:精梳涤棉混纺斜纹布.含量:棉60%涤纶40%.规格:80S/2×80S/2.执行标准:公安部标准 4655 件 D包 春秋执勤服 面料名称:70/30防静电华达呢.含量:羊毛/涤纶/导电纤维70/29.7/0.3.纱线支数(经/纬)68/2*50/1.克重:275克.执行标准:公安部标准 2389 套 E包 春秋常服 面料名称:70/30防静电华达呢.含量:羊毛/涤纶/导电纤维70/29.7/0.3.纱线支数(经/纬)68/2*50/1.克重:275克.执行标准:公安部标准 2301 套 F包 丝光棉圆领短袖T恤 原料规格:精梳纯棉11.6tex×2双丝光单面针织布,平方米干燥重量164g/m2±3%,纵向密度93圈5cm±圈,横向密度74圈/5cm±1圈.执行标准:公安部标准 9778 件 G包 丝光棉圆领长袖T恤 原料规格:精梳纯棉11.6tex×2双丝光单面针织布,平方米干燥重量164g/m2±3%,纵向密度93圈5cm±圈,横向密度74圈/5cm±1圈.执行标准:公安部标准 10637 件 H包 皮鞋 原料规格:铬鞣黑色全粒面黄牛鞋面革(厚度1.4-1.6mm,执行标准QB1873),铬鞣浅黄色猪里革(鞋里、里垫厚度0.7-0.8mm,后跟里厚度0.9-1mm),橡胶组合底(按公安部标准执行),苯溶型化学片(主跟厚度1.4-1.5mm,内包头厚度1.2-1.3mm),鞋用中底板(内底厚度1.65-1.85mm,半内底厚度2.4-2.6),钢勾心(执行标准QB/T1917)。 3774 双 I包 皮鞋 原料规格:黑色全粒面黄牛鞋面革(厚度1.4-1.6mm,执行标准QB1873),浅黄色头层猪里革(鞋里、里垫厚度0.7-0.9mm,后跟里厚度0.9-1mm),耐磨橡胶组合底(按公安部标准执行),苯溶型化学片(主跟厚度1.4-1.5mm,内包头厚度1.2-1.3mm),鞋用中底板(内底厚度1.65-1.9mm,鞋内底纤维板屈挠指数≧2.9mm,半内底厚度2.4-2.6),钢勾心(执行标准QB/1917),成鞋耐折性能(连续曲折4万次)小于等12mm鞋面不开裂鞋底不开胶;男鞋剥离强度≧90N/CM,女性剥离强度≧60N/CM。 4976 双 J包 冬常服下衣 原料规格:毛涤抗静电中厚哗叽  含量50毛/49.5涤/0.5导电纤维素  克重:340g/m  纱支:68/2×50s/1  幅宽:150cm.执行标准:公安部标准 2839 条 H包 单裤 布料高支薄花呢 290 条 夏执勤服 布料80支纱高支棉 290 件 T恤衫长袖 水洗纯棉 290 件 T恤衫短袖 水洗纯棉 290 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并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具有ISO1401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注册资金500万以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具有2006、2007年民警制服制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中具有生产警服及服饰品种能力的企业(皮鞋、皮凉鞋品种除外)。 7、投标货物必须是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标明的。 8、投标人还应具备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力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须有经2007年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   三、资格预审报名时间、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地点 1、时间:即日起至8月18日(办公时间) 2、递交文件地点: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七楼海南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 四、报名时须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料(A4装订,密封提交) 1、第二点“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时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料必须注明投标的包号; 五、资格审查方式:由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对递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当每包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3名时,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即为正式投标人;当每包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名时,由采购人在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3名为正式投标人。 六、采购中心预计将于2008年8月20日以公告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告知所有递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并通知所有正式的投标人到采购中心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七、采购人、招标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南省公安厅 2、采购机构名称:海南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中心地点: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七楼 3、采购中心帐户名称:海南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口蓝天路支行            帐   号:780619242328091001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联系人姓名:景鹏 联系电话:0898-66529820 传    真:0898-66529846           海南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八月十日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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