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将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出台势必对我国皮革行业环保治理水平的提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严格治理标准,“倒逼”行业加速转型升级。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环保部首次发布《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日前,我国发布《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两项新排放标准对于加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控制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据悉,目前制革行业排污量较大、污水成分复杂、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参差不齐、行业清洁生产推广力度较小等问题突出。目前该行业每年产生废水1.6亿吨,其中COD约40.4万吨、氨氮1.6万吨、总铬1280吨,现行综合排放标准限值宽松、准入门槛低、针对性不强。而《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了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废水排放应重点控制的总氮、氯离子等特征污染物项目指标,并根据行业水污染物治理技术发展情况收紧了排放限值和基准排水量指标。新标准全面实施后,预计每年COD、氨氮排放量可分别降至11800吨、2380吨。
石狮市拥有冠兴皮革、兴业皮革、富华织造等在内的知名纺织、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企业,作为仅次于纺织服装业的第二大支柱产业、工业年产值超过50亿元的石狮皮革鞋业及其制品而言,新标准不仅有利于减少制革毛皮污染物排放控制,同时优化产业结构,促使一批生产装备落后、工艺技术水平不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小而弱的企业淘汰出局。
新标准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实施新标准将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促使一批生产装备落后、工艺技术水平不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小而弱的企业退出市场。据估计,10%左右的龙头企业(产量在20万张标张牛皮以上)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对部分环节进行升级改造;45%左右的中等企业(产量在5万张标张牛皮以上)需要升级改造,部分升级改造存在困难的企业将面临淘汰压力;45%左右的小型企业(产量在5万张标张牛皮以下)则将面临淘汰。
本标准规定了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对重点区域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我国制革生产规模居全球之首,行业排污量较大、污水成分复杂、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参差不齐、行业清洁生产推广力度较小等问题突出。目前我国制革行业每年产生废水1.6亿吨,其中cod约40.4万吨、氨氮1.6万吨、总铬1280吨,现行综合排放标准限值宽松、准入门槛低、针对性不强。《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明确了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废水排放应重点控制的总氮、氯离子等特征污染物项目指标,并根据行业水污染物治理技术发展情况收紧了排放限值和基准排水量指标。
新标准全面实施后,预计我国皮革行业每年cod、氨氮排放量可分别降至11800吨、2380吨,削减率分别达到57.2%、67.4%,同时优化产业结构,促使一批生产装备落后、工艺技术水平不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小而弱的企业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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