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童装天地 > >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发布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发布

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该《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业界认为,《通知》将推动跨境电商走向实质性利好。

  政策不断加码


  在日前下发的《通知》中规定,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可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适用该《通知》退税、免税政策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此前,部分外贸电商在对外贸易活动中由于无法提供报关单等材料,一直无法享受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


  事实上,自2013年上半年起,国家政策对跨境电商的支持力度开始明显加大。去年4月,《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下发;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刚进入2014年,有关跨境电商税务改革的新政策再度面世。


  省时省事也省钱


  对于做跨境贸易的电商企业而言,《通知》的发布意味着在2014年,跨境电商得到的利好已经从政策文件上渗透到企业的经营链当中。


  兰亭集势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有关退(免)税政策的发布使经营跨境电商的企业“不用陷入走流程的汪洋大海当中”。通过在税务结算方面的进一步明确,政府从形式上的支持已经深入到经营上的支持,企业可以省去不少“繁文缛节”。


  据了解,跨境电商近年来小额订单较多,这就导致每次填写报关单据所消耗的时间与金钱成本相对订单本身而言较高。


  看来,该政策可以为平台上的成熟卖家带来较大好处,大大降低企业成本,增加经营利润。


  跨境电商将迎爆发增长


  相比于内贸电商的一片汪洋红海,跨境电商已成为众人瞩目的蓝海。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约2万亿元,外贸增速为6.2%;而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规模同比增速超过25%。专家预计,2013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同比增速将达到30%左右。


  尽管目前跨境电商的竞争还未走向更为激烈的白热化阶段,但随着自贸区的开放,跨境电商或将在2014年产生爆发式增长。敦煌网方面表示,2014年对跨境电商至关重要,传统制造型工厂和外贸企业都将利用跨境电商进行转型升级,国家政策的扶持将有利于跨境电商市场整体迎来新的拐点。

来源:

相关文章

快讯

热榜

  • 品牌
  • 招商
  • 专题
  • 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