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关于做好免收2014年出口商品法检费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这一举措将有利于促进我国纺织品贸易的稳定增长,进一步减轻外贸企业负担。
据了解,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通知要求,2014年出口商品法检费用免收的具体项目包括:货物及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费;货物及运输工具鉴定业务费;安全监测及特殊检验项目收费;考核注册、签发证(单)、查验审核费;实验室检验项目和鉴定项目费;复验费、免验、标志(标记)成本费、封识成本费、隔离场(圃)租用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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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品法检费免征到年底
2013年8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免收出口商品法检费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就直属检验检疫局坚决执行免收政策提出工作部署和要求。
《通知》明确了免收出口商品法检费用的范围,对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具体项目包括:货物及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费,货物及运输工具鉴定业务费,安全监测及特殊检验项目收费,考核注册、签发证(单)、查验审核费,实验室检验项目和鉴定项目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质检总局要求全国检验检疫机构,禁止以各种名义乱收费、违规收费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继续收费。在免收出口商品法检费用期间,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要向检验检疫相对人公示和宣传免收政策,制定更加便捷的办事流程,确保免收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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