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沙县一家包装制品企业获得沙县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500万元短期财务性投资。企业负责人说:“公司资金一时难回收,银行续贷手续没那么快办下来,多亏了民资公司的这笔资金,帮我们解了燃眉之急。”
目前,沙县民资公司的这种短期财务性投资主要投向房地产和制造业,已累计为当地房地产企业解决短期转贷资金1.4亿元,投向其他制造业约6000万元。
沙县民间资本雄厚,2011年12月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试点县。通过实施农村金融改革实验工程,沙县在打造金融体系、丰富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和营造金融环境等方面积极探索。民资公司的成立,就是创新金融体系的一个案例。
为了使民间借贷行为阳光化、合法化,规避风险,沙县借鉴温州经验,由当地9家纳税大户、优质民企共同出资,于3月22日成立我省首家、全国第三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为当地民间资本提供资本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资金需求信息和民间融资利率发布等综合服务。
“政府引导成立民资公司,是创新金融体系的一个方面。通过民资公司使民间资本主动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转型升级方面,使民间资本有地方去,安全性更有保障,并得到一定的回报。”沙县有关领导说。
股东资本金、特定募资和股东增资是民资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其中,试验方案核准公司在选定投资项目后,按注册资金1∶4的比例向公司关联企业、自然人等特定对象私募资金。项目运行期间,投资人与项目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如果投资人想中途退出,可通过股东互购、股本回购及县域内交易等方式完成。沙县民资公司董事长罗兴禄说:“这一大胆尝试,能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走上阳光大道,也使更多大项目好项目尽快落地开花。”
为资金找项目,为企业寻资金。今年4月,沙县民资公司在民间资本与企业间又一次当起“红娘”。
沙县宏盛塑料公司是全国酚醛模塑料生产龙头企业,产品占全国市场的13%。2009年,向莆铁路三明北站征地拆迁,宏盛公司计划投资1.5亿元实施异地搬迁并进行节能降耗提升改造。沙县民资公司从中嗅到商机,与宏盛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以实现民间资本增值和企业项目升级的双赢。
为保障民间资本的安全性,对于选项目,民资公司有一套严格的审核制度。首先由业务部审核,再由业务主管、经理进行风险评估,最后经财务部审核、签发;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融资操作流程,并根据风险、信用等级实施不同的抵押担保措施以规避风险;加强对财务数据失真、信用和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分析,强化信息甄别,明确投资责任,保证投资决策安全。针对投资后对客户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或违规用款行为,公司加强对用款情况的动态监控。
此外,沙县民资公司创建资金需求信息电子平台,实行实名注册,评定星级信用用户,打造民间资金需求信息新窗口。该项业务需要发布人到公司现场洽谈核实后,由公司将借款人基本情况、项目简介、资金需求等信息录入信息数据库,每日通过公司网络电子公告在县域发布,免费协助社会闲散资金对接,寻找合适的投资渠道。同时,每周发布一次沙县民间融资利率动态。
截至目前,沙县民资公司共募集资金45笔,募集总额为912万元;对外短期财务性投资24笔,总投资1.57亿元。公司正与澳门阳光集团商讨合作,拟投资6亿元,引进新能源汽车制造项目。目前,140多亩项目用地已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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