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从3月起在全省全面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商登记注册进一步便利化,“宽进严管”新制度体系正全面构建。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是改革的其中一项内容。根据工商总局相关通知,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全省目前仍将使用旧版执照,变更时再进行换领新版执照,但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
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浙江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删去了实收资本的相关内容,从法律上确认了我国注册资本制度从实缴资本制到认缴资本制的转变。这也是新政最大的亮点。
打个比方,一个公司设立时,如果登记注册资本为1亿元,一期资本需要先到位20%,也即2000万元,其余的资金要在2年内全部到位,这样企业登记注册时的门槛就比较高。新政实施后,企业注册资本何时到位将不再受限制。股东按照章程约定的数额、时间和方式,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并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在过去,最低注册资本是创业者初入商海必须面临的难题,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等。
又比如原规定分期出资的,首期出资须到位20%,其余的两年内要到位;海外浙商回归,往往带回先进技术入股,但以往有技术入股不能超过70%的出资比例限制。
现在,新《公司法》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数额以及分期出资、出资比例等门槛都一并拆除了,对初创期资金实力不强的小微企业、扩大投资做大做强的企业以及浙商回归企业而言,都是大好事。
新设公司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以前在实行实缴登记制时,申请人在验资环节不仅要与工商部门、验资机构、银行三个主体打交道,费时费力,还要花费一笔不少的费用。
实行新政后,除采取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外,其他公司设立时无需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公司股东自主决定认缴资金到位情况,工商部门不再审查资金到位情况,设立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年检取消改变监管方式
新政还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企业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工商机关对企业的监管从定期检查向信息公示转变。
企业年检取消后,工商部门不是不管,是监管方式发生变化。政府在监管上,侧重于司法救济、社会监督和企业自治。
后续监管信用杠杆
新政实施后,工商部门将同时开通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包括注册资本在内的相关信息,从而增加透明度,引入社会监督。
企业应在该公示平台上依法申报公示股东出资情况等相关信息,供社会查阅。工商部门对登记后的企业,将依法使用抽查等方式,对注册资本在内的相关内容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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