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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交易遭“网络诈骗” 法律援助制度需完善

作为蓬莱首例成功获得法律援助的外籍人士,尼日利亚人奥某之前因涉嫌网络诈骗被警方抓获。目前,对于外籍犯罪嫌疑人在公安刑事侦查阶段的法律援助,我国现行法律援助制度目前尚无明确规定。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详细的资讯吧。

  同许多跨国业务类似,因为交易便捷,该公司经常通过网络与对方交流。因合同约定期限要到,外国公司急需将合同价款汇给蓬莱某公司。交易过程中,网页出现提示,以需要审计等由暂时把各个业务口封闭,并提示如有交易的话重新汇到另行指定账号。因交易急切,外国公司便将欠款汇出。结果,在事后向蓬莱某公司核实时,却获悉款项并未收到。双方这才意识到可能是遭遇了网络诈骗。


  当地警方立即立案调查此事,并确定尼日利亚籍人士奥某有重大嫌疑。根据属地原则,在一国境内,不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犯了罪,该国均有刑事管辖权,并对罪行适用本国刑法进行追诉,这是各国行使管辖权的首要根据。这意味着如果外籍人士在我国犯罪,也应适用我国刑法对其追究责任。依据线索追查,信息显示款项还在广东东莞的银行账号内,尚未取走。于是警方便迅速采取冻结措施,并紧盯账号异常。很快,取款的奥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涉嫌诈骗的奥某在看守所在押期间,欲寻求法律帮助,又无力聘请律师,便通过蓬莱市看守所向蓬莱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对于外籍犯罪嫌疑人在公安刑事侦查阶段的法律援助,我国现行法律援助制度目前尚无明确规定。”蓬莱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因首次受理此类涉外法律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进行了集中审查探讨。


  结合《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援助中心认为: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符合法定援助或酌定援助条件,也可获得法律援助;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本案中,外国人奥某可列为援助对象。之后,中心决定给予外籍人员奥某刑事法律援助。


  随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山东同杰律师事务所罗世灿律师免费代理此案。


  12月28日,律师接受指派开始为奥某提供刑事侦查阶段所需的法律帮助。“让外籍嫌疑人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及时被告知应该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保护其人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罗世灿律师告诉记者,遵循国际公约和惯例,要防止其遭受刑讯逼供、种族歧视及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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