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的地方性规章。
谈起内蒙古的毛绒制品,一个“鄂尔多斯羊绒温暖全世界”的广告语使内蒙古羊绒产业在中国乃至世界家喻户晓,毛绒产业是内蒙古人的骄傲。然而,业内人士却对这个昔日引以为傲的产业存在担忧,市场发育不成熟、产业链条不均衡、质量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限制了产业的发展步伐,羊绒制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立足产业现状,出台《办法》让企业和消费者都有法可依。
《办法》出台势在必行
内蒙古自治区是全国毛绒纤维的主产区,也是世界羊绒的生产基地。被誉为“软黄金”的羊绒产业,多年来一直是内蒙古经济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赢得了“世界羊绒看中国,中国羊绒看内蒙古”的美誉。不过,近年来内蒙古的羊绒产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了巨大的挑战,羊绒品质下滑、品牌建设滞后、行业无序竞争、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层出不穷。正如羊绒业一位资深专家所言,“当前我区羊绒产业正处于发展的十字路口。”
法律制度的缺失,给毛绒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毛绒市场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首先,羊绒制品市场普遍存在偷换概念、以次充好的问题。另外,违法经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现象比较严重。第三,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羊绒检验鉴定较难,用户权益难以保障。
毛绒市场积累的问题越来越引起各界的关注。中央对毛绒产业也特别重视。近期,国家已决定在内蒙古开展全国毛绒质量检验体制改革试点建设,建立起毛绒生产、检测、流通、质量监督的新机制。建设国际一流、符合仪器化检测要求的检验实验室。经协调,国家给予了5000万元检测设备等方面的投入,需要自治区按1∶2进行配套基础设施投入。
三方面规范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
《办法》针对目前毛绒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三方面进行了管理规范。
首先,界定了毛绒纤维监督管理体制,规定了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制度。一是要经过公证检验,由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粘贴统一规定的公证检验标志,出具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证书。二是监督抽检制度,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经过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的毛绒纤维组织实施监督抽检,抽检后应当做好质量监督检查记录,建立毛绒纤维企业质量档案。
其次,明确了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明确了经济和信息化、农牧业、商务、工商行政管理、供销合作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另外还针对市场服务中的热点投诉问题,规定了从业人员禁止性行为规范。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质量凭证、标志、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证书。禁止在毛绒纤维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等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行为。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山羊绒储备制度。要求承储自治区储备山羊绒应当建立健全储备山羊绒入库质量验收、出库质量检查制度,及时维护和保养承储设施。入库、出库的自治区储备山羊绒的类别、型号、等级、数量、包装、标志等应当与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证书相符。毛绒纤维承储者不得将未经质量公证检验的山羊绒作为自治区储备山羊绒入库、出库等。
对行业发展意义深远
《办法》的出台对于内蒙古的羊绒产业而言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王林祥曾在接受采访时说,“中国羊绒业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一个半世纪的发展之路,内蒙古羊绒企业的确功不可没。但是近10年来,内蒙古绒山羊持续"增产"改良,致使羊绒越来越粗,品质持续下降,长此以往将给中国羊绒产业带来"灭顶之灾"。现在,我们和政府合作正在建设阿尔巴斯绒山羊保护区,如果哪一天好羊的基因都消失了,那后悔也来不及了。”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监督局副巡视员高英杰坦言,“出台《办法》,就是要为羊绒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羊绒业是内蒙古的优势特色产业,却难以摆脱资源优势、效益劣势和产品优势、品牌劣势的瓶颈。《办法》的实施使得我们羊绒产业发展有法可依,不仅保护了生产企业的利益,更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羊绒产业商会会长王风之说,对于未来毛绒产业的发展,她有三点建议,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品牌大发展。二是切实保护好羊绒品质,促进羊绒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倡导企业联合起来抱团发展,杀出重围实现新跨越。
推进毛绒产业的健康发展,是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加快绿色农畜产品加工输出基地建设的迫切要求。《办法》的出台,将毛绒质量监管体制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确立,对保证毛绒纤维质量,维护毛绒纤维市场秩序,保护毛绒纤维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扶持规范内蒙古羊毛羊绒产业健康发展将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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