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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龙:银行抱怨不公平是对互联网金融误读

判断金融创新是否向好要结合金融的本质去理解它。金融创新有很多种,但实际上却千差万别。P2P是一个渠道产品的创新,这是一个产品的创新,其问题在于没有克服这个产品的不定性,加上这些金融机构本身可能有道德风险。所以,对这样的行业必须尽早去监管。

  日前,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建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复。据悉,该协会由央行条法司牵头筹建,旨在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自律管理。相比较于此前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下设的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级别更高。


  此外,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期间表示,为了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规范和监管,国务院日前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做了分工,刚刚决定由银监会牵头来承担对P2P监管的研究。同时阎庆民也表示,由于刚开始启动相关研究,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方案。


  事实上,近一个月监管层在互联网领域的种种动作早已屡见不鲜,而这一切都旨在为处于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踩刹车。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互联网金融在监管层的动作下,正在逐步迈进监管时代。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监管、风控、创新三者之间的关系该如何平衡?对此,记者记者在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期间采访了多伦多大学金融学博士、长江商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陈龙


  记者:目前,不论是央行还是银监会,都有相关动作表示其监管意愿。为什么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如何平衡监管与创新间的关系?


  陈龙:现在互联网监管主要在于“协同监管”,证监会、银监会和央行要协同去做。


  怎么平衡是一个两难问题。如果了解美国的历史,你可以看一下格林斯潘为什么晚节不保。格林斯潘原来是美联储的主席,也一直想推动创新,所以当美国的金融创新出来以后,他也认为要让市场说了算。但我们现在回头看看2008年以后的情况,确实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比如说,为什么美国的五大投行后来倒了三家,最后独立的只剩两家。大量的银行倒闭其实就是风险。你说他们不会为自己着想吗,他们当然是想为自己着想,但从我刚才讲的金融的本质来看,卖产品的机构是短视的,因为人类本身就是短视的,所以我觉得要把激励创新和这个风险结合起来去考虑。


  记者:如何定义适度监管?


  陈龙:我们要有理性的监管,不能为了风险而去监管。金融产品都有风险,监管很有可能会扼杀其发展,但又不能完全不管,因为这会成为金融风险的温床,怎么做适度监管的落地呢?我认为要分析金融创新的本质是什么,是不是一个好的创新?它给社会带来的好处是什么?风险和好处分别有多大?我们来评估我们能容忍多少风险,相关的监管应该是谁?不把这些搭建起来就是鸡同鸭讲。马云说:“余额宝要扛住,我是用户体验至上。”银行说:“我是用户风险至上。”不把框架搭起来,沟通效率会很低。作为监管机构,应该把框架搭起来做一个平衡。


  记者:互联网金融协会的落地对行业监管意味着什么?如何监管才能够将互联网金融与银行放在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如何保证金融的公平竞争?


  陈龙:银行抱怨不公平竞争是对互联网金融的误读。比如说余额宝,作为一个货币基金,它和互联网没有关系。证监会从2004年就开始监管基金,货币基金不是银行,不需要准备金,投资标的有非常严格的限制。大家以为互联网公司就没有监管?其实它也是被监管的。


  P2P是不一样的,需要适时监管。因为P2P是一个高风险高收益的产品,就像小贷一样,谁都可以做这个事情,也就是准入门槛低。所以,投资者是谁,信息的披露以及资本金等各个方面都可以给予规定,这个是金融本质问题。


  记者:我们都说互联网金融是行业创新,你怎么看?


  陈龙:什么是好的创新?如果不把这个标准讲清楚,很容易被一些利益集团所操纵。因为创新并未打破现有的竞争格局,所以只是为了风险而监管,很容易走偏。创新是否利于经济的发展有两个标准,一是它是不是能够促进经济增长,二是能否带来社会福利的提高。我觉得要从这两个角度去看待每一个创新。


  比如说P2P和余额宝就是两个天壤之别的金融创新。为什么这样讲呢?我们首先看看P2P的本质是什么。首先,P2P是个渠道产品,这个互联网产品的创新能够降低融资成本。其次,P2P是通过网络平台把借贷双方连接起来,这一点并没有改变其金融的本质,属于一个高风险、高收益的金融产品。这个产品有一个很大的不确定性,就是它需要一个中介做定价,做风控。所以,对金融的冲击取决于这个产品的不定性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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