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时装周期间整个时尚圈、街拍界的联手推动下,运动鞋的搭配反正是火了起来。当下但凡有点时装触觉的人,是男生就拿它组合剪裁完美的西装,女生则搭配大廓形极简大衣与锥管裤(水粉色的更时髦)—而且看起来越不“动感”的女人穿起来越有效果,范例是Cline的创意总监菲比-菲罗(Phoebe Philo)。实话实说,这样穿确实是有种硬凑的感觉,但就像红星做任何事情都是合理的,在时装周期间整个时尚圈、街拍界的联手推动下,运动鞋的搭配反正 是火了起来,受惠的不单是潮界的 Nike 与 New Balance,还有高冷界的拉夫-西蒙(Raf Simons)与接下来的里卡多-堤西(Riccardo Tisci)。
时尚圈中事不过三,没想到 10 分钟的一场 Chanel 秀,又突然“感觉就来了”?看卡尔-拉格斐(Karl Lagerfeld)让女孩们穿上运动鞋,穿着礼服蹦蹦跳跳下楼梯、小步奔跑到观众席前,微笑、卖萌,展现的是 20 岁真实的自己。这已不只是“穿衣”,而是“生活”本身,更是我们这个时装十年的关键词:动感、活 力,全都在一双运动鞋上凝聚了。于是,本来“死亡笔记”中气数已尽的运动鞋,突然又回到了时尚的中心,走进了高定的名人堂。穿衣服、辨潮流这道选择题,其实到底有没有错,或有没有标准可言。
就像“ 一夜间大红了一把,而安东尼-瓦卡雷洛(Anthony Vaccarello)则坚守着巴黎式性感—模特安嘉-鲁贝克(Anja Rubik)袒露的胯骨几乎成了时装周必看一景—性感不是错,真正有态度、有新意的辣妹,高冷的时尚圈也会想要吧。
风格本身没有对错,手法却有高下。卡尔-拉格斐说过,“今天每种衣物都能有好设计,你穿着T恤、牛仔裤也能做世上最优雅的人,视乎你如何选 择。”再拿性感来举例吧,坊间仍有不少妹妹觉得豹纹、铆钉的防水台高跟鞋最火辣,有个露出红色指甲油的鱼嘴 开口更性感,但我想说,其实一双质感好的黑色尖头鞋杀伤力更大—比如 Dior by Raf Simons 那样的,就像低调但致命的毒药,像赫尔穆特-纽顿(Helmut Newton)镜头中的“femme fatale”(致命女人)。甚至像阿尔伯-艾尔巴茨(Alber Elbaz)对娜塔莉-波特曼说的:“你本来就不是高个儿女孩,穿平底鞋其实更酷。”这也没有错。
潮流可以是锦上添花,只要这段锦和这朵花是互相钟情的。说到底,还是要像蒂娜·菲(Tina Fey)对“噬男魔”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所说的,“花一点‘me time’在自己身上”,搞清楚自己是谁、个性是什么、怎么为这份个性而穿—你觉得和自己合拍的新事物,不妨一试,硬要尝新,就绝对没必要。关注 T 台和时装杂志,是必要的。有时候在街上看到迎面走来一位女性,衣服和妆容看得出是精心搭配过的,美是美了,但不时尚—缺的,就是平时积累的这一点灵气,“跟不跟潮流无所谓,但你需要知道发生着什么。”知己知彼,两手齐抓。
即便 Chanel“穿着高定奔跑”的秀突然让运动鞋成了世上最酷(也最贵)的鞋,即便我自己在时装周报道里说了,这是本季最值得载入时装史的 10 分钟,我还是不会穿运动鞋,因为它和我的性格基本上没啥关系—我不是个运动型的人,我自己知道,衣柜里躺了两年的那条田径短裤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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