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工商局、哈市消协向社会公布了2014年一季度消费投诉热点问题,涉及通讯产品、服装鞋帽、家居用品、家用电器、交通工具、餐饮住宿、电信服务等9类商品和服务领域类投诉。据悉,哈市工商局、哈市消协一季度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18575件,与上季度相比增长3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693万元。其中,通讯产品类以1313件居首位,占总数的7.07%。
■通讯产品类
新手机频频黑屏
商家拒绝换新机
消费者张女士在哈市某手机卖场购买一部手机,使用一个月出现了黑屏等问题,经售后二次维修后又出现了黑屏,张女士要求经营者更换新机被拒绝。通过调解,经营者同意按手机“三包”规定为张女士更换新手机。
本类投诉热点:一、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修理者不提供修理记录;二、手机功能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三、虚假积分换手机活动欺骗消费者,提供的手机与宣传不符;四、将二手手机充当新手机卖给消费者。五、将质量问题推给消费者,逃避“三包”义务。
消费
提示
购买手机或维修手机时要保存好购买凭证和维修记录单,以方便日后换货或者退货。
■服装鞋帽类
3000元运动鞋鞋跟高度不同
消费者陈先生在南岗区某商场花2968元购买一双户外运动鞋,穿后发现两只鞋高度不一样,影响正常穿着,但店主称该鞋无质量问题,不退不换。经调解后双方和解,由商场将鞋返厂维修。
本类投诉热点:一是伪劣服装假冒知名品牌服装卖给消费者;二是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不予维修;三是无故拖延消费者合理的“三包”要求;四是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三包”义务。
消费
提示
折价商品施行“三包”,处理品不施行“三包”,“处理品”应是经营者在出售时或在信誉卡中予以明确处理原因,如未清晰标明,仍承担“三包”义务。
■家居用品类
新买办公桌 送来竟是旧货
消费者施女士在某家具城订购一张办公桌,收到货发现款式不对且为旧货,多次要求退货未果。经调解,商家为施女士退货。
本类投诉热点:一是家具以次充好;二是虚假宣传;三是不履行 “三包”义务;四是经营者、售后服务未开具发票、维修记录等有效凭证。五是商家交付的商品不符合约定。
消费
提示
购买家具商品应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应当详细写明有关该家具产品的基本信息等条款,如出现纠纷方便消费者维权。
■家用电器类
没过“三包”期却拒绝免费维修
消费者潘女士去年在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视机,今年年初出现质量问题,因发票丢失无法享受到“三包”服务,潘女士联系该品牌客服得知该电视机上有条码能证明机器仍然在“三包”期内,但维修人员拒绝查看条码,拒绝免费维修。通过调解,售后中心为潘女士免费更换显示屏。
本类投诉热点:一是拒绝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二是上门服务费用收取不合理;三是在“三包”期内的商品不予免费维修。
消费
提示
家电产品的经营者和售后服务应当严格履行国家有关“三包”规定的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由拒绝。
■专业技术服务类
没按要求刷墙致墙体开裂
消费者洪先生与某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而工人未按要求刷墙而导致墙体开裂、瓷砖粘贴参差不齐,完工时超过合同约定工期45天。通过调解,装饰公司同意对装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复。
本类投诉热点:一是装修公司未按消费者要求装修房屋,效果不佳;二是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的质量不合格,尺寸和数量不足;三是非正规装修公司装修半途而废,携款消失;四是装修超期违约。
消费
提示
装修选择具有资质的正规公司,签订合同医落笔时要仔细审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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