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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将严厉打击利用虚假住房证明骗取减免税行为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自4月25日起,将重点整治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利用虚假住房证明骗取减免税的违法行为;协助、诱导交易当事人利用虚假住房证明骗取减免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销售人员、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的违法行为。

   4月25日至5月31日为自查期,由当事人进行自查自纠,停止利用虚假住房证明骗取减免税的违法行为。已骗取减免税的,应主动持原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宁市地税局各办税服务厅补缴税款和滞纳金。6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和房产部门实施检查,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一并查处违法经纪行为。对于纳税人在自查期限内主动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依法加收滞纳金,免予行政处罚


  在重点检查阶段,南宁地税部门将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曝光当事人违法行为,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协助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同时对利用虚假证明骗取的减免税款依法无限期追征,除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外,依法处以罚款。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财产查封权、拍卖权,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对自查期结束仍未补缴税款的,依法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多次利用虚假住房证明骗取减免税又未在规定期限内自查自纠的纳税人,将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违法经纪机构和违法经纪人依法处以罚款。税务部门和房产部门在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发现制假数量较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单位和个人,将以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减免税的纳税人,在未接受税务处理前,房产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税务机关不予办理有关房屋后续产权转移相关涉税事宜。对诱导、提供虚假证明帮助交易当事人骗取减免税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违法行为处理结果也将报送南宁市信用办,纳入当事人诚信记录。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提醒,违法行为人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尽快停止违法行为并到税务机关接收处理,以免增加失信成本。


  违法纳税人应直接到税务机关各办税服务厅接收处理,切勿相信任何电话、短信直接通过银行转账、汇款等其他方式补缴税款和罚款的信息,以免受骗上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确需委托代办的,建议委托诚信度高的机构或个人代为办理。


  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遣、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入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一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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