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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应市场热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应市场热点,针对市场仍较为关注的新股发行预披露节奏等问题,张晓军重申,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先披露等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所有在审企业都需要进行预先披露,所有新申报企业受理后即需预先披露。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在例行新闻通气会上,回应媒体关于新国九条后续落实工作的问题时表示,新国九条确定的30项工作已由国务院明确了有关部委的任务分工和牵头落实单位,并确定了进度安排表。由证监会牵头负责的工作,已分解成若干具体项目,将按“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逐步推出。


  张晓军说,目前证监会系统上下正在深入学习领会新国九条的精神和内容,深入研究如何把该文件确定的各项制度安排落到实处,真实地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5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昨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召开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研讨会,这是落实《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后续的落实措施我会将陆续推出。”他说。


  另外,他还对市场关注的券商设立“证联公司”、华夏大盘基金被查、预披露节奏等问题进行了回应。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已关注到媒体有关证券行业联网互通支付平台的报道。目前,行业部分机构正在研究论证有关证券行业支付平台建设方案。证监会目前尚未受理“证联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方案。


  对于华夏大盘基金被查的疑问,张晓军说,自2013年9月份以来,证监会根据相关线索发现了一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非法谋利的嫌疑账户,其中部分账户与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个别基金存在关联。目前,相关调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


  另外,针对市场仍较为关注的新股发行预披露节奏等问题,张晓军重申,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先披露等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所有在审企业都需要进行预先披露,所有新申报企业受理后即需预先披露。2014年6月底前,在审企业逾期仍不报送财务资料更新和相应预先披露材料的,将按规定终止审查。


  他表示,预先披露只是受理新股发行申请的必要环节,证监会仍要按受理的时间顺序开展审核工作,因此,预披露不与新股发行时间直接挂钩,更不表示企业马上就会上发审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处理好积极推进与稳步实施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力度、节奏和市场承受程度。资本市场组织实施的各项改革措施,都会按照上述精神有序推进。”张晓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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