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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责任分工 排查七大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从省内涉案近5亿的金座案、涉2.7亿的华西滨湖案,到省外涉3.8亿元的吴英案、涉7.4亿元的石小红案,非法集资大案频发。手法不断翻新,金额一次比一次大,人数一次比一次多。非法集资已经成为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接下来,一起来看看详细的资讯吧。

  昨日,云南省2014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来自多个部门、多个州市的领导和代表共论“打非工作”。会议呼吁: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打击。


  专家指出,非法集资大案屡禁不止,除了暴利驱使投资者铤而走险、虚假广告、政府监管漏洞等原因之外,背后还有着深刻的根源:金融制度的不健全。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仍然不畅通、民间流动性资本过剩但国内投资渠道还相对不足等等……


  去年发案数量、涉案金额超常规年份


  昨日,云南省2014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在领导小组的主持下,来自省银监局、省工商局、省高院、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的相关领导以及我省10多个州市的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据会议通报,当前全国非法集资形式依然严峻,2013年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均超过以往常规年份的平均水平,涉及非法集资的发案区域已遍及全国31个省(区、市)、87%的市(地、州、盟)和港、澳、台地区,新发案件多集中在东部省份,并不断向新的行业、领域蔓延。


  对我省来说,虽然案件数量较往年有所下降,但形势也不容乐观,打击任务非常艰巨。


  打早、打小,将非法集资扼杀在摇篮


  领导小组要求各州市从打早、打小着力,加强对非法机制案件的有效查处。


  2013年,我省从开展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信息的排查清理入手,净化市场环境。全省各州市都按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了排查整治工作。共检测检查各类广告68445条次,其中主流媒体发布的广告65494条次,户外广告2951条次。在检测检查的各类广告中,发现涉嫌非法机制广告资讯信息的违法广告179条次,其中责令整改140条次,责令停止发布35条次,立案查处2条,拟立案查处2条。


  明确任务和分工 排查七重点领域


  根据我省2014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希望各部门实现联动、力求实效。


  重点领域有七个方面:


  1、第三方支付、网络接待平台、众筹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企业。排查由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监局、税务、工商和公安部门负责。


  2、担保、小额贷款、投资咨询、保险代理、房地产中介及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排查由财政、金融办、住建、税务、工商、云南保监局、云南银监局和公安部门负责。


  3、股权投资、电子商务、典当、融资及非融资租赁、高科技开发等资金密集型行业企业。排查由云南证监局、金融办、商务、工信、工商、税务、科技、云南银监局和公安部门负责。


  4、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组织。排查由农业、民政、教育、工商、税务和公安部门负责。


  5、本地其他新兴金融创新及高风险行业企业。排查由云南银监局、金融办、科技、工商、税务和公安部门负责。


  6、非法集资活动高发地区户籍人员在本地注册登记的高风险行业企业、外地高风险行业企业在本地所设分支机构。排查由工商和公安部门负责。


  7、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开办“粮食银行”的企业。排查由住建、农业、审计级和公安部门负责。


  6招教你防陷阱


  领导小组提醒广大市民,需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可以从以下6方面来鉴别:


  1、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超高投资分配不可能维持太久。“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


  2、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如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


  3、通过查询工商登记,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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