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海关总署获悉,目前全国有520家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协助海关开展稽查工作,去年共委托中介协助稽查企业984家,共查发问题企业255家,查发问题率25.9%,较2012年增长1.7个百分点。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表示,按照中央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部署要求,海关总署积极探索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组织承接事务性管理服务,提高监管服务能力与水平。
他表示,在借助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协助稽查工作中,海关根据行业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综合排名等方式确定协助稽查的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建立退出机制,对于工作中出现舞弊、泄密、违约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及人员予以淘汰,并通报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张广志说,下一步海关总署将继续拓展中介服务领域,借助社会资源不断改进海关监管与服务,促进贸易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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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日前发布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称,去年各级海关单位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7件。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均已作出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为67件,占87%。
《报告》称,通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子栏目可查阅海关信息公开规定、海关信息公开指南等,并可以通过“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海关信息公开申请。网站提供主动公开目录分类列表,方便社会公众查阅有关信息。2013年,通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及各直属海关子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7.9万条。
根据《报告》,各级海关单位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7件,其中海关总署收到31件,各直属海关收到46件;电子邮件形式申请59件,占77%;当面申请5件,占6%;信函、传真及其他形式申请13件,占17%。《报告》指出,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均已作出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为67件,占87%;“不予公开”的为2件,占3%;“免于公开”的为4件,占5%;“答复转其他途径办理”的4件,占5%。
《报告》指出,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问题:一是各级海关单位公开水平参差不齐,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还不统一;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新的要求还缺乏研究,相关制度机制不够健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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